评分2.0

丹道至尊

导演:许鞍华

年代:2024 

地区:其他 

类型:法国 泰国 萌宝 韩国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23日 06:32

原标题:第三十四届中国新闻奖获奖作品目录

在网络上刷到“控火术”相关视频后,海南网友杨阳也尝试进行了拍摄。“用打火机点燃纸后丢到空中,再把松香粉撒出去。”杨阳告诉央视网《新闻+》记者,最开始他使用的是面粉,尝试了4次全都烧到了手,“因为用面粉点燃会爆炸,无论有没有风都会烧到手”。后来,他改用松香粉撒向火焰,才成功拍出“爆燃”效果。考虑到该行为存在风险,事后杨阳已经将发布的视频删掉了。

广东网友李桐也在小区附近的广场上尝试拍摄“控火术”。她向央视网《新闻+》记者表示,松香粉结块、用量太少或者没扔准,都可能导致“控火”失败。“有一次为了耍帅,松香粉扔慢了”,瞬间燃起的火焰把李桐和视频拍摄者都吓到了,李桐的手也被烧了一下。湖北网友陆航也表示,拍摄“控火术”视频时是有些担心的。“火遇到面粉会突然扩散,怕烧到脸或者火落到衣服上。”

中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消防工程系主任范传刚教授告诉央视网《新闻+》记者,“控火术”视频中瞬间产生的火球其实是粉尘爆燃现象,是可燃粉尘在空气中达到一定浓度,遇火后快速燃烧的过程。“当面粉被撒向空中形成粉尘云,与空气的接触面积大大增加,遇火后就会迅速燃烧释放大量热量死 神,同时体积急剧膨胀,形成爆燃。如果操作不当,容易引起呼吸道和表皮灼伤。”生活中很多常见的粉末,比如塑料粉、木屑,甚至是咖啡粉和奶粉都可能引起燃烧或爆炸。

范传刚教授表示,粉尘爆燃可能导致多种直接危险。“首先是释放大量热量。较高的温度会引燃附近可燃物,一旦火势失控就可能引发火灾。其次是产生冲击波。当人员距离起火点较近时,冲击波会对其生命健康造成巨大威胁;容易使密闭空间内沉积的粉尘扬起,引发更为严重的二次爆炸。最后,粉尘爆燃还容易引起不完全燃烧,产生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人员中毒。”如果室外有风,未燃尽的纸屑等还可能形成飞火,引燃周围的可燃物,导致火势蔓延。

全国商业消防与安全协会副秘书长王志强也认为,“控火术”的背后藏着较大的安全隐患。“‘控火术’的火焰难以控制,风向、风速等因素都可能导致火焰的方向和大小发生变化。拍摄过程中如果拍摄者操作不当,或者周围环境存在易燃物,很可能会引发火灾事故,尤其是在室内、商场、居民楼、公园等人员密集或存放易燃物的场所,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王志强副秘书长建议广大网友,不要盲目跟风模仿拍摄“控火术”视频,应该保持理性和谨慎,充分认识到其中的安全风险,不要为追求新奇和刺激而忽视了安全和责任。即便是专业的表演人员,在一些特定场所进行特殊类型的“控火术”拍摄时,也需要事先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获得许可。“在公共场所、历史文化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进行拍摄,需要向当地的管理部门申请许可;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和爆破等特殊手段的‘控火术’视频的拍摄,还需要经过公安等部门的严格审批。否则,拍摄者和表演者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肖瑶表示,法律明确禁止在一些场所使用明火。“《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这类场所包括:生产、加工或使用可燃物质的场所,如木材加工、纺织、造纸等行业的生产车间;储存可燃物质的库房、堆场,如柴油库、食用油库、棉花库、麻制品库等;存放大量易燃商品的公共建筑,包括商场、超市、大卖场、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书店等。这些场所一旦发生火灾,往往会造成严重后果。”

肖瑶律师提示,如果在拍摄视频的过程中导致其他人被烧伤,或者造成其他人衣物被烧坏等财产损失,点火者需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如果在视频的拍摄过程中火势蔓延造成火灾,对社会安全造成了一定影响,点火者很可能要面临行政处罚,例如1到20天不等的行政拘留。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及失火罪等,根据量刑标准,可能面临不同的刑事责任。若拍摄者构成上述犯罪,发布视频鼓动他人放火的博主可能被认定为教唆犯,被按照共同犯罪处理。

范传刚教授认为,内容创作者在拍摄视频时,应明确标注必要的安全提示,帮助观众增强安全意识。“视频拍摄者通常是非专业人员,缺乏专业的防火、灭火的知识与技能,难以有效应对突发状况。若为了追求点击率而忽视安全底线,最终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同时,范传刚教授建议平台方加强对这类内容的监管,对具有潜在危险的行为进行有效警示,共同营造更好的网络环境。王志强副秘书长也建议,视频应准确无误地传达关于“控火术”的科学知识和正确操作方法,避免传播错误或误导性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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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词语与观念之间并不是简单固化的一一对应关系。有某个词语和某种表述,当然就会产生某种观念,但某种观念却并不一定只由某个词获得一种表述。比如“内圣外王”这个词和表述来自道家经典《庄子》的《天下篇》,但这个词又往往被用来阐述儒家经典《大学》中的“修齐治平”观念。也就是说“内圣外王”这个观念,既可以用这个词本身来表示,也可以用“修齐治平”来表示。

其次,要看所提思想的文化背景和思想层次问题。西方“人权”概念提出的背景是神权和封建专制对个人权利的压制,因此人要抗争,以争取权利。而中国古代社会情形和思想从总体上是天人合一、君民一体,民本思想影响很深远。统治者必须给民众以生存权、财产权,必须关注和保障民生,因而“人权”其实是中华文化、文明的应有之义。中国古代虽没有“人权”一词,但却有“人权”理念。

陈仁仁:中华典籍中有很多人权理念。单以儒家为例,“仁者爱人”“仁者人也”的思想,把关爱他人的“仁爱”精神当作人的本质属性,以及《易传》以“仁义”为“人道”,是人道主义和人权观念最深层的人性和人格基础。孔子“厩焚”“问人不问马”,孟子所谓“不嗜杀人者能一之”,以及“五十者可以衣帛”“七十者可以食肉”“使民养生丧死无憾”,表明对人生命的尊重和生存权的维护。孔子的“有教无类”思想是平等受教育权的一种表现;孟子所谓“制民之产”则是对民众财产权的保护;荀子所谓“人最为天下贵”,是对人价值的充分肯定;“民本”思想则是人权理念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集中体现。这些人权理念是中华文明之所以为“文明”的重要基础。只有基础打牢了,文明发展才能持续。

陈仁仁:在我看来,此次面向海内外征文对推进中国当代人权事业发展有两个方面的特殊意义:一是加强对中国人权话语体系建设之学理基础的研究,尤其是通过发掘传统思想文化中的人权理念,为坚定不移地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提供历史经验、智力支撑,进而增强文化自信、文明互鉴;二是提升全社会对人权的思想认识,增强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推动社会文明进步与发展。

中外学者从不同视角解读和研究了中华典籍中的人权理念,并有诸多新突破和发现。首先是文献方面的拓展和突破,本次会议论文涉及的中华典籍除传统的经、史、子、集四部外,还涉及新出土文献和法律文书、古代律令等;其次是研究成果方面的发现,如从理论上广泛揭示中华传统文化中的各种人权意识,包括生命权、生存权、发展权、自由权、财产权、人格权、尊严权、环境权等;同时从古代典型案例、文献和历史故事中发掘出不少具体领域的人权理念,比如秦汉简牍文献中的女性恤刑理念,具体律令和法律案件体现的“恤贫”“恤弱”“恤幼”观念,以及官箴法律文化中的人权理念等。

中国古代有着丰富的人权理念和智慧,通过系统深入的研究,必定能对当前诸多人权问题提供有益启迪。崇尚和平,主张“和而不同”是中华传统文化的基本理念,和平权或者和谐权是现代人权的重要内容,中华文化必定能以“同人于野”“类族辨物”的广泛团结和求同存异精神,实现个体和集体的人权。当然,对于当今面临的人权问题,需要作具体深入的研究,中华文化不一定都能给出标准答案,但一定能为人权进步与发展贡献丰富的思想资源。(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