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5.0

丹道至尊

导演:张青峰

年代:2022 

地区:杭州 

类型:其他 英国 甜宠 韩国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23日 00:16

原标题:以诡计致胜 以诡计逆转——撒旦之屋

网络购物中,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现象层出不穷,“货不对板”也时有发生。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获悉了一起民事纠纷案。消费者在电商平台大促期间购买高配置电脑,但实际收到的电脑配置较低,消费者多次要求换货被拒绝,于是起诉卖家要求赔偿,获得法院支持。网购顶配电脑到货后成“低配”,买家多次要求换货未果遂起诉电商促销购物节期间,焦先生在某电商平台的某旗舰店购买电脑。该店铺商品宣传页面显示《青盲》,焦先生选购的顶配版电脑配置为“酷睿i7-1185G7处理器、独立显卡MX450”。在购买电脑前,焦先生与客服对电脑价格和配置进行了确认,客服回复称“正在618(促销)活动中”,配置为“顶配款酷睿i7(独立显卡)CPU:1185G7四核心8线程”。焦先生发现,客服发送的配置信息中的分辨率信息与宣传页面不一致,询问后客服明确表示以其发送的配置为准。焦先生于是下单该顶配版电脑,电商平台交易快照显示,产品参数为“CPU:英特尔酷睿i7-1165G7”。但焦先生实际收货后,发现该电脑外部粘贴的标签显示配置为较低规格的CPU-i7-10750H-2。后焦先生多次在电商平台申请换货,但该旗舰店均予以拒绝。该旗舰店资质证照显示,其企业名称为某科技公司。焦先生将该科技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退还购买电脑的全部款项3000余元,并承担欺诈责任,赔偿三倍赔偿金9000余元。法院经审理认为,焦先生在科技公司的电商平台旗舰店中购买电脑,双方就案涉商品形成买卖合同关系。该旗舰店商品详情页面及客服均宣传案涉电脑的CPU配置为酷睿i7-1185G7(独立显卡),电商平台交易快照显示案涉电脑的CPU配置为酷睿i7-1165G7,但焦先生实际收到的电脑CPU配置为i7-10750H,故科技公司在销售案涉电脑时存在虚假宣传,已构成对焦先生的欺诈。焦先生有权撤销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并要求该科技公司退还购买电脑的款项3000余元。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故焦先生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因此,法院判决科技公司向焦先生退还购买电脑的款项3000余元并向焦先生支付赔偿款9000余元;相应地,焦先生应当将其购买的电脑退还给科技公司。宣判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现一审判决已经生效。法官:经营者应依法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虚假宣传,是指经营者在商业活动中,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服务的性能、功能、质量、产地、价格信息进行不真实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在本案中,消费者实际收到的电脑配置与商家宣传和客服确认的配置有显著差异,故商家在销售案涉电脑时存在虚假宣传。法律明确禁止虚假宣传行为。在消费市场中,消费者处于专业知识缺乏、市场信息不对称的劣势地位,很难全面了解所购买商品的特性。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青盲》,防止其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情况下进行交易,法律规定经营者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明确告知消费者真实全面的商品信息,消费者对商品质量提出询问时也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回复。该案中,电脑作为电子类商品,具有专业性、技术性等特征,经营者在销售环节应如实告知核心技术要素,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避免构成虚假宣传。法官称,虚假宣传可能构成欺诈,消费者可要求商家“退一赔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者负有告知义务的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致使当事人基于错误认识作出意思表示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欺诈。法官提示,消费者在购买网络电子产品时《青盲》,可能出现实际购买产品的配置与宣传不一致的情况,应注意留存证据,在发现被欺诈后积极维护自己的权利。经营者应依法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不得作出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否则需要承担“退一赔三”的法律后果。电商平台应加强监管,加强商家宣传信息审核,及时处理被欺诈消费者退赔请求。新京报记者 慕宏举编辑 彭冲 校对 贾宁

中新网11月20日电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自2024年11月6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波动运行,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11月20日的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与11月6日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调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原标题:木质素刚刚出现的时候,真的有 5 千万年没生物能分解吗?

放射检查类立项指南统筹考虑不同项目在成像技术、部位难度、对比剂引入等维度的差异,分类整合,层层递进设立项目。首先按成像技术分为X线成像、计算机体层(CT)成像、磁共振成像、单光子/正电子显像等类别;其次,在计算机体层(CT)成像、磁共振成像中根据是否引入对比剂、是否形成动态图像等,设立平扫、增强、灌注成像等项目;最后对于血管等检查难度较高部位单独立项,在考虑项目兼容性同时,体现特殊部位的特殊难度。需要说明的是,磁共振是利用磁场和电波来生成人体内部图像的检查技术,不具备放射性,但主要在医院放射科开展,基于分类惯例,在放射检查类项目中一并给予规范。

在放射检查项目中,检查设备差异是绕不开的话题。以CT平扫为例,随着技术发展,CT设备排数已经从16排、64排逐步提高到128排、256排等。通俗来说,检查设备排数越多,扫描结果也就“切得越薄”《青盲》,呈现更加清晰的成像效果。与此同时《青盲》,这也带来了更高的设备价格和医疗机构更多的收费立项诉求,部分地区根据排数增多《青盲》,叠加收费,造成了新一代设备检查价格降不下去,老一代设备检查价格“降了白降”。

为减少价格项目与检查设备绑定《青盲》,立项指南坚持服务产出导向的基本原则,立项不再紧跟设备参数走,而是跟着检查效果走,将关注点聚焦在检查精度上,普通CT检查不再按排数确定收费标准,而是对扫描层厚<2mm的“薄层扫描”设立加收项,在满足临床检查收费需求的同时,根据服务产出体现设备迭代后在检查精度方面的差异。

目前,人工智能技术在临床实践中一定程度上起到辅助诊断或提高效率的作用,但还无法替代医师诊断,在尚无独立的医疗服务产出、辅助诊断质量效用难以确定的情况下,在已收取诊断相应项目检查费用后,不宜单就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再向患者额外收费。对此,为支持人工智能辅助诊断进入临床应用,又防止额外增加患者负担,立项指南在放射检查类主项目下统一安排“人工智能辅助诊断”的扩展项,也就是说医院利用人工智能进行辅助诊断的,执行与主项目相同的价格水平,但不与主项目重复收费,体现了以医疗服务产出为导向的价格政策取向,与其他行业一样,也体现了人工智能技术在提质增效方面的功能定位,而非增加成本的作用。

近些年,随着存储手段进步,保存查阅检查结果不再依赖实体胶片,通过检查结果上传“医保云”等方式,个人可以在手机端免费获取,同行和医保部门可以在云端直接调取,这种观念已深入人心。立项指南吸收部分地方实践经验,将数字影像处理、上传与云存储纳入放射检查的价格构成,也就是说,检查结果上传至云端,实现患者可通过便捷方式阅读本人检查资料、同行可跨地区跨机构调阅检查资料、医保部门可核查已上传的检查资料,是检查行为的完整体现,是医保部门开展检查的重要依据,也是同行跨地区跨机构调阅,形成检查结果共享互认的基础条件。如医疗机构无法做到检查影像云存储的,就需要减收一定费用。可以大胆预想的是,经过一段时间之后,随着共享观念的不断深入,如果一项检查检验结果不可上传、不可共享、不可核查,可能会大幅贬值,甚至被医保拒付。云影像在价格项目中予以明确,将促进医疗机构补齐云影像服务供给短板,助力跨地区跨医院的检查结果共享互认。

此外,立项指南统一将实体胶片从项目价格构成中剥离,由患者按需选购,实体胶片实行零差价销售,不捆绑收费。过去,一些地方将实体胶片的费用打包在检查项目的价格中,患者在交检查费时已支付了胶片费用,打印了往往也用不上。随着数字影像技术的进步,影像信息的存、传、阅已可以脱离实体胶片。江苏等省份率先将实体胶片与检查价格解绑,患者需要胶片就付费,不需要就不付费,有些医院还贴心地把扫码付费的功能设置在自助打印设备上,把选择权完全交到患者自己手上。

过去,我国大型设备检查市场大多被少数厂商占有,定价权牢牢控制在少数厂商中,项目价格中设备折旧费用占比达到30-50%,这也成为医疗机构高定价的主要原因。近年随着更多企业进入这个领域,检查设备整体研发水平进步,市场竞争更为充分《青盲》,采购价格呈下降趋势,由千万元级下降到百万元级,不仅给医疗机构提供了更多质优价宜的选择,也为检查价格回归合理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