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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道至尊

导演:杜琪峰

年代:2016 

地区:西安 

类型:强者 神豪 合集 逆袭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29日 05:55

原标题:院方回应网传一老人住院10多年未出院

11月28日下午,沪苏浙皖三省一市的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在上海陆家嘴中国金融信息中心联合召开2024长三角百强企业新闻发布会。会上螳螂电影,三省一市企联作为主办方,正式发布了2024长三角企业100强、长三角制造业企业100强、长三角服务业企业100强、长三角民营企业100强等系列排行榜以及2024长三角百强企业发展报告、长三角民营百强企业发展报告。

榜单显示,长三角百强经营业绩保持增长,营收超21万亿元,净利润超9000亿元,平均每家企业营业收入规模达到2100.1亿元。营收超千亿元级企业74家,比上年增加5家。长三角百强入围门槛达到781.6亿元,比上年提高56.6亿元。长三角百强中的49家民营企业整体经营业绩表现优于长三角百强的平均值,营业收入达到10.8万亿元,占百强营收比重首次过半。 

长三角百强大部分经济指标都实现了不同程度的增长,其中营业收入与净利润保持同步增长,百强整体运营处于比较好的状态。同时也应看到螳螂电影,百强企业中有些行业确实遭遇到较大的困难,运输、房地产、黑色冶金等行业净利润下行压力较大,经济效益提升受阻。但这些行业止跌企稳的迹象明显,房地产行业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去杠杆成效显现;海运运价已处于谷底,下行压力减缓;黑色冶金营业收入止跌,净利润有望企稳。

长三角制造业百强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产出指标均有增长。在营业收入方面,骨干行业石化化纤、汽车及零配件制造行业的营业收入指标表现较好,拉动了长三角制造业百强营收指标走高。营业收入增加额较高的企业有:恒力集团(增加1999.8亿元,增长率32.69%)、奇瑞控股(增加1267.2亿元,增长率84.47%)、盛虹控股(增加1168.0亿元,增长率28.38%)、浙江吉利(增加917.8亿元,增长率22.59%),这4家企业分别属于石化化纤和汽车制造行业。

自2019年阿里巴巴首次上榜长三角百强企业排行榜以来,上榜的互联网服务企业数量连连增加,美团、拼多多、蚂蚁科技、网易等公司纷纷上榜,至今已有6家互联网服务公司在榜,营业收入连续保持高增长,净利润规模也屡次创出新高。从产出核心指标看,2023年这6家互联网服务企业营业收入达到1.8万亿元,在长三角百强营收中占比8.66%,营业收入规模居长三角百强第3位;净利润达到2472.8亿元,在长三角百强净利润中占比27.00%,净利润规模居长三角百强第1位。

互联网服务业既是高科技产业,也是吸纳就业人口和带动就业人口的产业,上榜的互联网服务企业在吸纳就业方面贡献较大。2023年,这6家企业合计员工人数41.5万人,长三角百强占比达到10.63%;平均每家企业人数6.9万人,明显高于长三角百强的平均值。作为商品零售电商的阿里巴巴、拼多多、美团带动的快递物流行业的就业人口数以百万计。

原标题:假如有一天,婆婆待你不好,老公不心疼你,那就做好以下事

新京报讯(记者慕宏举)股东向公司转账的款项被记成“其他应付款”,债务公司要求股东还债被拒螳螂电影,债务公司遂起诉要求将股东列为被执行人承担补充责任。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螳螂电影,法院支持债务公司诉求,两股东均应承担补充责任。新京报记者了解到,甲公司于2013年成立螳螂电影,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其中股东张某认缴180万元,股东阎某认缴60万元。2021年9月29日,因为甲公司迟迟没有履行两年前就已到期的1000万元债务,乙公司起诉甲公司还款并获法院支持。执行中,甲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而乙公司发现甲公司股东张某尚有124.5万元未实际出资、阎某尚有54万元未实际出资,便于2023年6月申请将二人列为被执行人并要求其承担补充责任。张某、阎某则主张,其二人曾经通过阎某向公司转账220万元,已完全履行出资义务,不应再承担补充责任。这220万元是何来历?原来早在2014年,股东阎某曾分三笔向甲公司转账共计220万元,公司记账凭证中记载为“其他应付款”。直到2021年9月6日,甲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前述220万元款项包含了股东阎某自己的54万元出资款,以及受股东张某委托代其出资的124.5万元,所有出资都用于公司运营。2021年11月,张某将全部180万股权转让给阎某。北京二中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案涉220万元款项是否已经转为股东实缴出资。其一,阎某向甲公司转账220万元时并无缴纳出资款的意思表示,即使该220万元汇入甲公司账户后用于公司经营支出,亦不能直接证明阎某汇款时系缴纳股东出资款。结合公司记账凭证等证据,该款项应认定为阎某对甲公司的债权。其二,甲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将该款项确认为补缴出资款时,甲公司与乙公司已发生合同纠纷诉讼,甲公司的股东应对此知情。在甲公司涉诉且即将被判决负债的情况下,股东会以决议形式将股东的债权转化为股东对甲公司的出资款,等同于认可股东以其对公司享有的债权抵销其出资义务,进而等同于赋予了股东债权优先于其他债权受偿的地位,将会导致对包括乙公司在内的其他外部债权人不公平的结果。因此,阎某依据股东会决议主张其已实缴出资,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阎某与张某均明知双方未实缴出资,张某于前述股东会决议之后将其股权转让给阎某,乙公司作为债权人仍有权主张原股东张某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阎某作为受让人应对张某的前述责任承担连带责任。最终判决支持乙公司追加张某、阎某为被执行人。张某应在其未出资124.5万元范围内对甲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向乙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阎某应在其未出资54万元范围内对甲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向乙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并在124.5万元的范围内对张某的补充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编辑 甘浩校对 杨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