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3.0

丹道至尊

导演:洪深

年代:2024 

地区:欧美 

类型:英国 德国 神豪 萌宝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24日 12:08

原标题:一组美图带你领略“飞鲨”歼-15出击

近日,荷兰皇家菲仕兰携手中国绿化基金会,在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共同举办亲子公益自然探索营活动。菲仕兰和来自合作伙伴孩子王、乐友、爱婴室、爱婴岛的亲子志愿者共40余人,共同加入了这场丰富有趣的湿地探索之旅。活动以“探索大自然守护多样性”为主题,实地探访“菲”鸟的家·湿地守护行动项目地,直观地感受湿地生物多样性的魅力,了解湿地生态系统的价值和保护措施谍战风云,助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在开营仪式上,志愿者们在湿地风景背景板上,添加了朱鹮、丹顶鹤、东方白鹳等珍稀鸟类,共同完成了一幅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画卷,许下守护地球生物多样性的坚定承诺。菲仕兰中国高级副总裁杨国超表示:“菲仕兰和母婴企业合作伙伴都致力于守护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和可持续发展。我们非常荣幸能够再次搭建联合公益的平台,期待合力带动更多家庭和孩子,通过面向儿童的自然教育,提升下一代的环保意识,助力生物多样性保护,让我们的子孙后代拥有更可持续的未来。“

黄河口湿地具有重要的生态地位,是我国乃至世界暖温带唯一一块保存最完整、最典型、最年轻的河口湿地生态系统,是东亚至澳大利西亚鸟类迁飞的重要中转站及繁殖和越冬地。2023年起,菲仕兰就与中国绿化基金会积极合作,在此开展“菲”鸟的家·湿地守护行动项目,通过湿地修复、监测及生态环境要素分析,助力提升湿地生态系统质量。2024年,双方将持续深化合作,从朱鹮栖息地修复、人工觅食地营建、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教育等多方面出发,继续以切实的行动为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贡献力量。

活动当天,在资深自然教育老师的带领下,亲子志愿者们参观了全国规模最大的鸟类专题博物馆——黄河三角洲鸟类博物馆,认识了多样的鸟类标本和鸟类迁徙的知识,对于鸟类越冬繁衍与濒危鸟种保护有了直观的认识;探寻了朱鹮野化训练基地,近距离观察朱鹮的体貌体征,详细了解生活习性与人工繁殖技术;在鸟类科普乐园,孩子们近距离观察了保护区救助的东方白鹳、丹顶鹤、银鸥等珍稀鸟类;也在芦苇荻花荡漾的湿地滩涂进行了户外观鸟,观赏到了由千万只飞鸟组成的翻涌鸟浪,一天的行程充实而有意义。

在结营仪式上,志愿者们被中国绿化基金会授予的“自然体验官”证书,承诺将倡导和发动更多人参与湿地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孩子王营销中心助理总监周凌昊表示,“很高兴参与和体验这么有意义的自然探索活动。期待后续与菲仕兰有更多公益层面的合作,更好地服务我们的会员和消费者,守护孩子们身心健康成长”。爱婴室商品中心乳品采购总监李颖也分享了他的感受与收获:“这次探索营活动让我们不仅了解了湿地生态保护和生物多样性知识,更近距离地接触了珍稀鸟类朱鹮。我们会把这些有趣的知识和可爱的动物朋友介绍给更多的孩子和家庭,和大家一起保护珍稀动物和我们的家园。”

本次活动也是呼应菲仕兰全球可持续发展周主题活动的中国实践。作为合作社型的乳企,菲仕兰公司由近15000名会员奶农共同拥有。菲仕兰的会员奶农经营着世代传承的家庭牧场,致力于同自然和谐相处,保护和提高牧场的生物多样性。生物多样性越丰富,自然环境的恢复能力就越强,带来了更健康的生态系统,能够生产更高质量的牛奶和乳制品。菲仕兰与世界自然基金会(WNF)和荷兰合作银行合作开发了生物多样性监测系统,并为会员奶农提供有针对性的建议,以不断改善牧场的生物多样性。生物多样性监测系统的关键绩效指标包括温室气体排放、土壤氮平衡、氨排放、自有土地生产作物比例、永久草原比例以及自然和景观管理等等,其中也包括保护牧场的鸟类自然栖息地,成为自然友好的牧场和动植物和谐共处的家园。菲仕兰通过Foqus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计划,对会员牧场的生物多样性提出了具体要求,基于菲仕兰生物多样性监测系统的数据,对会员奶农改善生物多样性所做的努力给予奖励。

进入中国以来,菲仕兰持续践行企业社会责任,聚焦关爱儿童、赋能女性、支持乳业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积极为环境、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2023年启动的自然滋养成长营将自然教育和食育相结合,通过幼儿园课程开发、线下研学活动、家园共育活动等,提升儿童健康和环保素养,帮助更多孩子从小养成可持续发展观。此外,菲仕兰中国持续十年通过爱心捐赠和孤儿喝奶项目,帮助孤儿、事实孤儿和困境儿童提升营养和健康水平。截至2024年8月,菲仕兰已累计捐赠65826罐奶粉,覆盖受益儿童超过14000名。未来,菲仕兰将继续深耕中国市场,通过更多联合公益项目,带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积极回馈社区,提升营养与健康水平,助力可持续发展。(完)

原标题:庞贝人的DNA揭示更真实的历史

近日,新京报记者获悉,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涉交通肇事案件中,肇事方与受害方在交通事故后自行和解并赔偿105万元,此后肇事方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双方就理赔标准存在争议。法院审理认为,肇事方和解赔偿的金额未超出保险责任范围,判决保险公司支付理赔款105万元。交通事故后自行和解,保险理赔惹争议新京报记者了解到,2022年2月14日,赵某驾驶车辆在河北省三河市行驶时,不慎撞倒六十多岁的行人罗大妈。后罗大妈被送医救治,2022年2月23日,罗大妈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交管部门认定,赵某对此次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赵某与罗大妈的直系亲属签订了和解协议,双方协议约定由赵某向罗大妈家属支付死亡赔偿金、医药费、丧葬费等105万元。2022年4月8日,赵某向罗大妈家属支付了105万。此前,赵某曾在某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机动车商业保险,其中交强险责任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为2000000元。在向罗大妈家属支付105万后,赵某找到保险公司理赔,要求保险公司支付105万元。保险公司虽然认可交通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属于保险责任的范围,但是对赵某主张的理赔费用不予认可。双方曾就理赔金额进行沟通,但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多次沟通无果后,赵某起诉至保险公司所在地法院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要求保险公司支付理赔款105万元。赵某认为,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且自己和解支付的费用并未超出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应当支付理赔款。保险公司辩称,案涉交通事故发生在河北省,应当按照河北省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此外,鉴定报告显示交通事故与罗大妈死亡存在因果关系,但原因力大小为次要原因,公司仅同意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三分之一的金额。关于死亡赔偿金,赵某主张按照北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谍战风云,即88650元×14年,计算为1241100元。保险公司对北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8650元的标准不持异议,但不同意使用该标准。未超出保险责任范围,法院判决赔付东城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形成保险合同关系,该法律关系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现涉案车辆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当在其保险责任范围内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鉴于被保险人与案外人已经达成和解协议,本案争议焦点为和解协议确定的金额是否合理,是否在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的保险责任范围内。对此,双方存在以下争议:罗大妈自身疾病是否影响赔偿金额的计算,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北京市标准还是河北省标准计算。关于罗大妈自身疾病是否影响赔偿金额的计算,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谍战风云,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该案中,虽然罗大妈的个人体质状况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具有一定的影响,但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过错,罗大妈不应因个人体质状况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而自负相应责任。因此,交通事故与罗大妈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在计算赔偿金额时不宜做相应扣减。关于计算标准应按照北京市标准还是河北省标准,法院认为,虽然案涉事故发生在河北省,但法院作为受诉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赵某主张按照北京市标准计算损失并已实际支付赔偿金,不违反法律相关规定。最终,法院认为,按照北京市标准计算的损害赔偿金额超过赵某主张的金额,对赵某主张的金额予以支持,判决保险公司向赵某支付保险理赔款105万元。判决后,双方当事人都未上诉,判决已生效。法官提示:发生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第三者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付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赔偿的范围就限定为被保险人依法应付的赔偿责任,对于超出被保险人责任范围的自愿和解部分,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但是谍战风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九条规定,如果被保险人与第三者对赔偿责任达成的和解协议经保险人认可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合同范围内依据和解协议承担保险责任。该案中,经过审理和计算,赵某自行达成的和解赔偿金额未超过保险责任的范围,最终申请理赔金额得到支持。但实践中,很多被保险人对自身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无法准确判断,导致和解赔偿的金额超出保险责任范围,保险无法完全覆盖。因此,在发生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让保险公司尽早参与到被保险人与第三者的和解或者诉讼中,能够更专业地判断和计算责任范围,尽可能让保险覆盖赔偿金额,这样既能更好地发挥保险的保障作用,也能避免后续理赔产生的争议。新京报记者 慕宏举 通讯员 张萌萌 郭禹辰编辑 彭冲 校对 刘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