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是户外活动爱好者,成立有两个户外活动微信群,长期在微信群及视频号中发布“一日游”“多日游”等相关信息。2023年9月16日,李某在其建立的微信群中发布“徒步登山野炊戏水一日游”的信息,信息称:“早去晚回,本线路为山水野山线路。风景旖旎,休闲遛腿线路,强度不高,最近水量较大。老少咸宜,适合遛娃。”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东关法庭庭长 刘琳瑜:被告坚持认为,第一它就是个公益性的活动,非营利性质是AA制,这是他第一个说法。第二个他的抗辩理由就是,他认为他在这个群公告里已经告知了,这是个野山项目,我已经在公告里边讲得很清楚了。第三个他就认为说,那你们几个人都是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你们执意要去爬山,那你们应该属于自甘风险的行为,并且他认为他事后也确实参与了救援,尽到了事后的这个救援措施,所以他认为他不应当承担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李某作为户外活动的组织者,多次组织人员在案涉活动地点活动,对活动地点的实际情况最为了解,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和损害有最大可能的预见性,应针对活动的特点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充分履行通知、提醒、注意等义务,在活动参与者出现危险行为时,应当及时予以提醒、制止,尽可能降低活动的风险。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东关法庭庭长 刘琳瑜:被告在这个群的公告里边,他明确说了,休闲遛腿、适合遛娃、老少皆宜、强度不大,对参与者们可能会有一定的误导作用,没有尽到这个明确的说明和警示的义务。在这些人坚持上山的过程中,也没有明确地告知大家,这个山上的风险到底有多高,导致这几个人,最后上山之后发生了这个意外的情况。
南阳师范学院法学院副院长 叶赟葆:自助游的主要特征就是自愿参加、自由组合、自立完成和自甘风险,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自甘风险。因此,我们每个参与自助游的都是自己的第一责任人。自助游的组织者应当坚持谨慎和安全原则,结合旅游的线路,结合自助游的线路天气和参与者的年龄,身体状况等多种因素,尽到合理范围内的注意义务,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
专家提示僵尸奶奶再战戈师奶,对于组织者,在组织活动前,应全面了解出行线路、天气、参加者的状况等,选择安全线路,制定合理的出行计划,同时,应提前告知活动参与者户外活动风险及可能发生的损害后果僵尸奶奶再战戈师奶,针对活动的特点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可以提醒参与人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参与者出现危险行为时,应当第一时间提醒、制止,避免危险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