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5.0

丹道至尊

导演:陈凯歌

年代:2017 

地区:金华 

类型:泰国 香港 悬疑 复仇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29日 05:39

原标题:【这个城市有点潮】吉林:今冬,赴一场仙...

上述是徐汇区数字化医疗应用场景之一。11月28日,澎湃新闻记者从徐汇区卫生健康委获悉,在上海市卫生健康数据大平台专班的指导下,在区大数据局、区城运中心等部门的支撑下,徐汇区卫生健康委先行先试打造了“居民健康画像”,这是社区元医空间的场景之一。作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互联网诊疗的升级版,徐汇区社区元医空间利用元宇宙的沉浸感、低延迟、多元化等特征,让医疗服务变得更加高效、便捷和个性化。

当日,在医生演示的一张居民健康画像上,左中右三个部分分别展现不同内容,左边是患者的基本信息,包括性别、年龄、慢性病等,这是这张画像的“基石”;中间是人体模型5个部位的体征数据,包括头部、胸部、腹部、四肢和其他,每个部位上的症状一一对应,可谓是这张画像的“核心”;右边是患者的用药信息、主诉标签等,构成了这张健康画像的“指南”。通过红黄绿三色表示健康状态,医生能够迅速识别患者存在的高风险疾病。

 “‘主诉标签’是对患者症状的高度概括,以简洁明了的关键词形式呈现,如‘高血压’‘冠心病’‘失眠就诊’等,通过分析这些主诉标签,可以快速定位患者的主要不适之处,结合体征数据和基本信息,医生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询问病史,快速形成更为准确的诊断思路。”刘安平说,之前医生往往需要翻阅纸质病历或调阅患者历次就诊记录来了解健康状况,既耗时费力,又容易遗漏。健康画像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也能更好地履行家庭医生的职责。

这张健康画像是怎么出来的?这其中整合诊疗数据集、公共卫生数据集、健康管理数据集、综改数据集等大数据,通过医疗垂类大模型,这些海量数据被深度挖掘和精细处理,进行高效、准确的解析与关联分析,根据分析结果,为个体生成一个全面的健康画像,家庭医生在授权范围内访问和管理签约居民的健康数据,为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了有力支持。

同时,健康画像还能赋能医养结合。在刘安平医生的日常工作中宫心计国语版,有一项固定的工作就是定期为养老院老人检查身体,关注他们的健康状况。之前,刘安平都是通过翻看老人的病历本了解老人的情况,现在她可以看到所负责的每个老人的健康画像,迅速全面了解每位老人的基础疾病、过敏史、用药情况、近期生命体征变化等关键信息。

原标题:海信空调获全球首家JQA新风认证

新京报讯(记者慕宏举)近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网上买猫引发的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此案中,买家在宠物猫发货前申请退货退款,但卖家以已注明“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款”为由拒绝。最终,四中院维持一审判决,判令卖家向消费者退还货款。2023年3月16日,李某在某平台上的宠物店购买了1只英国短毛矮脚猫。该宠物猫销售详情页标注,“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一旦付款拒绝一切退款要求,敬请谅解!”“特别注意由于非宠物问题发生不想购买的原因,私人原因(例如不想养了宫心计国语版,家里不能饲养活体等)都不给予退款,望理解”。付款下单后当晚,李某认为宠物质保时间仅有15天过短、想延长到一个月被卖家拒绝,遂申请退款。卖家则表示,质保时间已提前告知、涉案宠物已出库送检、体检完成后即会发货,并拒绝了李某的请求。随后,卖家给李某留言,告知李某涉案宠物即将完成体检,询问是否发货。李某回复“我早就取消订单了宫心计国语版,全额退款。”宠物体检完成后,卖家仍旧发货并通知李某。李某再次表示“你这是强卖”“肯定会拒收的”。2023年3月26日,涉案宠物送抵李某所在的城市,李某拒收,认为卖家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且构成欺诈,遂向一审法院起诉要求卖家退还货款并进行三倍赔偿。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于鲜活易腐等特殊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但该条款并非全然否定消费者通过电子商务市场购买前述特殊商品时的单方解除权。在销售者发货之前,尤其在销售者尚未开始为履行发货义务做准备之前,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此时,如因消费者行使单方解除权给销售者造成损失,销售者可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本案中,虽然涉案宠物猫系活物,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宫心计国语版,但该特殊性主要体现在商品发货之后,如运输成本较高、退货导致活物死亡的风险较高等。而在发货之前,此类商品的特殊性并不突出。李某在下单后十小时内即申请退款,彼时涉案商品尚未发货,其并不存在滥用解除权的情形。因此,依据前述法律规定,李某有权解除合同。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之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如前所述,李某依法享有在合理期间解除合同的权利。而涉案商品详情页面中的“一旦付款拒绝一切退款要求”等表述,则完全排除了李某所享有的单方解除权,故该格式条款应属无效。本案中,李某于2023年3月16日通过申请退款的方式通知卖家解除合同,双方的合同已于当日解除,卖家应向李某退还货款。关于李某要求卖家赔偿三倍货款的请求,因李某未能举证证明卖家存在欺诈行为,法院未予支持。一审判决作出后,卖家不服,提起上诉,北京四中院维持原判。目前,该判决已生效。编辑 甘浩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