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新御康”食品为了销售所宣传的产品,通过亲朋好友及附近居民陆续建立了6个微信群,群内发布的多条文字及视频广告中含有“调节肠胃功能,增强免疫力……”等内容,均涉及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其行为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今年10月25日,大同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该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13.1万元。
“日日昇”培训印刷品利用手提袋、扇子等物品发布含有“本校特级教师2名,高级教师9名”“一本达线率68%痞子术士2,二本达线率89%”“承诺在短时间内迅速突破文化课屏障”“郭某某在我校接受培训后总分634分考入清华大学计算机系”等内容,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今年8月6日,运城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该违法广告,罚款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