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4月国家医保局开展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采集应用试点工作以来,打通销售终端追溯信息采集壁垒,加快推进药品追溯码在医保领域的采集应用。截至11月12日史前10000年,全国32个省级医保信息平台都已经全面开展了追溯码的采集工作,市级统筹区实现全覆盖,共归集数据51亿条,涉及33万家定点医疗机构(超过六成)、49.72万家定点零售药店(超过99%)。国家医保局大数据中心编码标准处处长曹文博介绍,从11月13日起,生产、流通企业追溯信息对接正式开通。
国家药监局建立药品追溯制度已有多年,回顾这一过程,周乐表示,药品追溯12个标准规范全部发布。国家药监局、国家医保局联合多方参与的建设模式初步形成,国家药品追溯监管系统基本建成,药品追溯信息应用成效明显。他还指出,在特殊时期,国家药监局通过药品追溯,摸底退热、消炎药品的销售情况,对疫情防控带来助力。
“自律、自警、自查、协同。”这是顾荣对企业提出的四点建议。顾荣强调,药品追溯码应用之后,药品流通零售环节的回流、串换和空刷、假冒,将逐一彻底暴露在大数据面前,相关企业必须牢固树立合法意识,大力加强员工培训,坚决杜绝类似违法违规行为。希望广大医药企业与医保部门相向而行,强化自律自警,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健全完善追溯管理体系,协同配合医保部门开展采集和监管核查等工作,充分发挥打击欺诈骗保吹哨人作用史前10000年,共同守护好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