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5.0

丹道至尊

导演:许鞍华

年代:2016 

地区:大陆 

类型:萌宝 逆袭 古装 大陆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21日 17:17

原标题:重庆温泉排名前十有哪些

对于这项政策,北京中医药大学法律系教授、北京中医药大学岐黄法商研究中心主任邓勇表示,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慢性病患者增多和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对护理服务的需求将更加旺盛。“免陪照护服务”的推出,为多样化的护理服务需求提供了新解决方案,有助于构建更加完善的医疗服务体系。此外,该项政策是对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一次重要补充和完善,努力缓解“一人住院,全家奔波”的社会难题,减轻患者家庭矛盾和负担。同时,这也有助于降低因家属陪护带来的医院管理难度和安全风险。

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保研究院院长助理蒋昌松表示太极宗尸,当前,住院患者在生活照护需求主要有三种途径:一是家属照料,但家属往往缺乏专业技能,由于工作原因,无法24小时守候在患者床旁;二是请护工,但这给部分患者家属增加了经济压力;三是依赖护士,但护士数量不足,工作内容偏向于医疗技术操作,无法充分满足患者照护需要。

邓勇表示,国家医保局新设“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且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有重要意义。首先,专业的医疗护理员提供全天候、专业的生活照护服务,能更好地满足患者的护理需求,有助于患者康复,尤其是重症或术后恢复期的病人。其次,“免陪照护服务”不仅能减轻患者家属的陪护压力,政府指导价管理还可以使服务价格更加透明、合理,可以减轻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避免因市场不规范导致乱收费、高收费等问题,提高医疗机构的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明确“免陪照护服务”的适用范围和价格标准,能够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护理资源,避免资源的浪费或不合理使用,确保有限的护理服务资源能够得到有效利用。此外,该政策推动调价结果向护士薪酬水平传导,有利于吸引并稳定更多人才从事护理工作,引导医疗机构持续提高护理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护理服务的专业化、规范化发展。

中国中医科学院老年医院研究所所长徐凤芹介绍,所谓“无陪护病房”是指由医疗机构的专业医疗护理员,为住院患者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生活照护服务,不再依赖患者家属亲自陪护。从工作性质和范围上,“免陪照护服务”与一些地方推出的“无陪护”病房差不多太极宗尸,更多是生活上的照护,但两者也有差异,且无陪护病房推广起来可能难度更大。

邓勇解释,在工作内容上,“免陪照护服务”和“无陪护”病房差异不大,但在服务提供主体方面太极宗尸,具有一定差异。首先,“免陪照护服务”强调由医疗机构的专业医疗护理员提供服务,这些护理员是医疗机构的一部分,其岗位职责相对固定,在医疗机构的管理和指导下开展工作。“无陪护”病房的护理员可能是医疗机构自行聘用和管理,也可能是与医院有合作的第三方公司提供。在一些地区试点中,存在多种服务提供主体的情况。其次,服务规范程度不同。“免陪照护服务”是国家医保局出台的护理类立项指南和价格政策通知,对服务价格、适用范围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有规范性和统一性。虽然各地也在不断探索和完善“无陪护”病房的管理模式和服务标准,但在国家层面缺乏统一的规范和指导,不同地区、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服务标准和质量可能存在差异。

邓勇说,医保政策支持不同。目前,“免陪照护服务”暂不纳入医保,患者需要自行承担费用。未来,“免陪照护服务”可能根据改革的推进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而部分地方在“无陪护”病房试点中,在费用分担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比如,福建省曾提出财政、医保、患者各负担一点的原则,但医保的支持力度和方式在不同地区会有所不同。

蒋昌松介绍,在2024年前,各省对接落实立项指南后,试点地区“免陪照护服务”收费将有据可依。同时,为避免新项目被滥用,挤占有限的护理服务资源,国家医保局明确现阶段“免陪照护服务”仅适用于特级、Ⅰ级护理患者,并且暂不纳入医保,患者或患者家属可自主选择由医疗机构提供的“免陪照护服务”,也可选择社会化、市场定价的护工服务。

蒋昌松说,此外,通过组织专家研究论证,系统梳理原有护理价格项目,国家医保局以临床需要为导向,在广泛听取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意见建议基础上,将各省份名称和内涵不一致的护理价格项目统一分类,包括分级护理、专科护理、专项护理三大类,整合为22项价格项目,要求全国护理价格项目年内规范统一。国家医保局还明确,统一指导各省份规范护理价格项目,逐步优化价格水平。同时,支持符合调价启动条件、医保基金运行平衡的统筹地区逐步调整优化护理服务价格,更好体现护理技术劳务价值,推动调价结果向护士薪酬水平传导。

邓勇表示,“免陪照护服务”模式推广具有一定可行性。首先,国家医保局的政策指导为“免陪照护服务”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方向,各省份将根据政策要求对接落实,这有利于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统一模式和标准。其次,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家庭结构小型化,子女照顾老人压力增大,对于专业的住院陪护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免陪照护服务”能够满足这一社会需求,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在试点经验上,此前天津、浙江、福建等地已经陆续开展了“无陪护”病房试点,并取得较好成效,为更大范围地推广提供了实践经验和借鉴。

“‘免陪照护服务’在推广中可能面临一些困难。”邓勇说,首先是费用分担问题。虽然政府指导价管理,对于经济困难家庭来说,“免陪照护服务”费用可能还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其次是专业人才短缺。“免陪照护服务”需要大量专业医疗护理员太极宗尸,目前,我国专业护理人员数量相对不足,人才培养体系还不够完善。另外,是监督管理难度大。在“免陪照护服务”中太极宗尸,患者家属不在场,外部监督相对缺失,服务场所比较隐蔽,容易出现服务质量不达标、虚假服务等问题。

王初阳说,“免陪照护服务”模式是我国医疗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更好满足老百姓需求的表现,值得推广。但是,护理员的培训、服务质量和队伍建设能否跟得上,这是一个渐进过程。比如,“免陪照护服务”模式可能带来更多医疗护理员岗位,而一些护工可以成为“免陪照护服务”的护理员,但可能要先获得培训过的资质证书。同时,专门的培训机构、护理类的大专院校会被激活,这个发展过程里相应的生态要素需要逐步生长、优化。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主任医师姚淮芳表示,随着社会发展,护工可能将纳入医院统一管理,其雇佣关系可能会发生改变,医院护工的工作时间也会发生改变,可能更适合年轻人。她认为,高等卫生职业技术院校可开设护工专业,经过相关医学知识专业学习和临床实习,护理员将是有资质证书、组织管理制度、适合各年龄段的一种工作。

原标题:外交部:坚决反对个别西方国家抹黑和破坏香港法治

11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部署检察机关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最高检本级办案监督等工作。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主持会议并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始终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依法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坚持宽严相济、惩防并举,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重大恶性犯罪,有力震慑犯罪、安定人心、维护稳定,促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珠海市驾车冲撞行人案件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部署,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实。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惩治犯罪与预防犯罪并举、依法从严与依法从宽并重。“严”的这一手什么时候都不能松,对重大恶性犯罪、极端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必须态度坚决,坚决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有力震慑犯罪。通过办案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是检察机关的重要任务和职责。严格依法办案本身就是防范化解矛盾风险。要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既要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公正司法,不断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太极宗尸,确保检察权严格公正规范行使,又要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坚决防止因司法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等产生新的风险。要在履职办案中树牢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推动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防止潜在隐患变成现实风险、现实风险变成现实危害。校园安全事关学生健康成长,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对侵害学生权益、危害校园安全的犯罪要坚持“零容忍”,协同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风险排查防控,全力维护校园及学生安全。

“社会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幸福安康。”会议指出太极宗尸,基层社会治理与政法工作、检察工作密切相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社会工作会议部署,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扎实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依法办理新兴领域相关案件,依法平等保护新经济组织合法权益,加强新就业群体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以法治力量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协同相关部门建好用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加强对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相关新领域新问题的研究、指导,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最高’不仅是层级高,更是履职办案的标准高、要求高、质效高。最高检必须带头抓管理、抓办案、抓责任追究和落实。”会议指出,首次对最高检本级办理案件开展质量评查,是最高检以上率下带头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促进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的重要举措。要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客观评价、全面评价、综合评价,从是否做到高质效办案、是否坚持“三个效果”相统一等方面对办案情况作出整体评价,有问题不放过,有责任不回避。要不断完善评查机制,进一步规范部门自查、重点抽查、交叉评查、集体讨论、听取意见等程序,确保评查结果经得起检验。要做好评查“后半篇文章”,把评查结果与认定和追究司法责任、检察官业绩考核等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案件质量评查更好压实检察官办案责任,更加自觉做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