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2.0

丹道至尊

导演:徐克

年代:2022 

地区:西安 

类型:神豪 德国 重生 古装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21日 19:32

原标题:8起行政执法监督典型案例释放什么信号?“罚”怎么趋于统一?

网络购物中,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现象层出不穷,“货不对板”也时有发生。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获悉了一起民事纠纷案。消费者在电商平台大促期间购买高配置电脑,但实际收到的电脑配置较低,消费者多次要求换货被拒绝,于是起诉卖家要求赔偿,获得法院支持。网购顶配电脑到货后成“低配”,买家多次要求换货未果遂起诉电商促销购物节期间,焦先生在某电商平台的某旗舰店购买电脑。该店铺商品宣传页面显示山路弯弯,焦先生选购的顶配版电脑配置为“酷睿i7-1185G7处理器、独立显卡MX450”。在购买电脑前,焦先生与客服对电脑价格和配置进行了确认,客服回复称“正在618(促销)活动中”,配置为“顶配款酷睿i7(独立显卡)CPU:1185G7四核心8线程”。焦先生发现,客服发送的配置信息中的分辨率信息与宣传页面不一致,询问后客服明确表示以其发送的配置为准。焦先生于是下单该顶配版电脑,电商平台交易快照显示,产品参数为“CPU:英特尔酷睿i7-1165G7”。但焦先生实际收货后,发现该电脑外部粘贴的标签显示配置为较低规格的CPU-i7-10750H-2。后焦先生多次在电商平台申请换货,但该旗舰店均予以拒绝。该旗舰店资质证照显示,其企业名称为某科技公司。焦先生将该科技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退还购买电脑的全部款项3000余元,并承担欺诈责任,赔偿三倍赔偿金9000余元。法院经审理认为,焦先生在科技公司的电商平台旗舰店中购买电脑,双方就案涉商品形成买卖合同关系。该旗舰店商品详情页面及客服均宣传案涉电脑的CPU配置为酷睿i7-1185G7(独立显卡),电商平台交易快照显示案涉电脑的CPU配置为酷睿i7-1165G7,但焦先生实际收到的电脑CPU配置为i7-10750H,故科技公司在销售案涉电脑时存在虚假宣传,已构成对焦先生的欺诈。焦先生有权撤销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山路弯弯,并要求该科技公司退还购买电脑的款项3000余元。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故焦先生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因此,法院判决科技公司向焦先生退还购买电脑的款项3000余元并向焦先生支付赔偿款9000余元;相应地,焦先生应当将其购买的电脑退还给科技公司。宣判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现一审判决已经生效。法官:经营者应依法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虚假宣传,是指经营者在商业活动中,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服务的性能、功能、质量、产地、价格信息进行不真实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在本案中,消费者实际收到的电脑配置与商家宣传和客服确认的配置有显著差异,故商家在销售案涉电脑时存在虚假宣传。法律明确禁止虚假宣传行为。在消费市场中,消费者处于专业知识缺乏、市场信息不对称的劣势地位,很难全面了解所购买商品的特性。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防止其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情况下进行交易,法律规定经营者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明确告知消费者真实全面的商品信息,消费者对商品质量提出询问时也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回复。该案中,电脑作为电子类商品,具有专业性、技术性等特征,经营者在销售环节应如实告知核心技术要素,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避免构成虚假宣传。法官称,虚假宣传可能构成欺诈,消费者可要求商家“退一赔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者负有告知义务的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致使当事人基于错误认识作出意思表示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欺诈。法官提示,消费者在购买网络电子产品时,可能出现实际购买产品的配置与宣传不一致的情况,应注意留存证据,在发现被欺诈后积极维护自己的权利。经营者应依法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不得作出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否则需要承担“退一赔三”的法律后果。电商平台应加强监管,加强商家宣传信息审核,及时处理被欺诈消费者退赔请求。新京报记者 慕宏举编辑 彭冲 校对 贾宁

中新网11月20日电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自2024年11月6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波动运行,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11月20日的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与11月6日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调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原标题:观网快评:“戴小蜜蜂”事件,孩子不能成小视频道具

为确保“有钱收粮”,山东指导地方建立健全粮食收购市场化融资支持机制,统筹运用保险、担保、代收代储、合作经营等多种方式,适当扩大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规模,巩固提升使用成效,支持企业筹措夏粮收购资金。“全省准备收购资金300亿元,省市县三级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稳定运行,规模6亿元,截至10月底,累计放贷33亿元,为售粮农民‘粮出手、钱到手’提供了有力保障。”李延东表示。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仓储与产业处副处长尚华介绍说,山东发挥质检体系技术支撑作用,对新收获粮食和库存粮油质量实施常态化监测,把好粮食质量安全入库关、库存关、出库关,近三年共检测粮食样品约6.7万个。目前,该省粮食质检机构实验室面积达8万多平方米、仪器设备8000多台(套),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显著增强。

“我们采集玉米质量调查样品2853份,涉及16市125县(市区),质量调查项目包括百粒重、容重、不完善粒、水分、色泽气味等,三等以上样品2851份,占比99.9%。”尚华称山路弯弯,采集花生质量调查样品300份,涉及16市68县(区),质量调查项目包括纯仁率、不完善粒、含油率等。“含油率平均值50.1%,比上年增加0.7个百分点。一等品率比上年减少3.8个百分点,三等以上样品254份,占比84.7%。”(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