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2.0

丹道至尊

导演:徐克

年代:2010 

地区:北京 

类型:其它 逆袭 穿越 德国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30日 20:14

原标题:北京的“王牌”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提问,在近期举行的珠海航展上,歼-35A等多型国产装备首展首秀,引发国际舆论高度关注。有美方人士称,中国成为继美国之后第二个同时拥有两款隐形战机的国家,这将对美军的空中优势构成有力竞争,也标志着中国在挑战美国印太地区主导地位方面迈出了关键一步。请问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发言人答道,今年的中国国际航空航天博览会取得了圆满成功,有五大亮点值得关注:一是多型武器装备首展首秀,中型隐身多用途战斗机歼-35A、红旗-19地空导弹武器系统、新型察打一体无人机、舰载战斗机歼-15T、舰载电子战飞机歼-15D、舰载直升机直-20J等首次公开亮相。二是交流互动更加开放,42国空军派出正式代表团参加,军事飞行训练国际交流会议、无人智能主题研讨交流等活动吸引30余国代表参会,外军友人纷纷为中国空军送上生日祝福,彰显了“同一片蓝天,共同的世界”美好愿景,航展还首次向公众开放展示运-20飞机货舱。三是航空表演精彩纷呈,中国空军“八一”飞行表演队、“红鹰”飞行表演队与俄罗斯“勇士”飞行表演队联袂展演、劲舞蓝天包青天之通判劫,歼-35A的“马赫环”、苏-57的“落叶飘”惊艳全场,俄罗斯飞行员谢尔盖•博格丹“一人一机”跨越千里参展引发网民热议。四是展览装备覆盖全域全维,海军首次组织实装参展,首次构建“空、海、陆”一体化动态演示新格局,涵盖“陆、海、空、天、电、网”全领域,多维展示了我国航空航天和国防领域的建设发展成就与尖端技术成果。五是无人智能装备体系亮相,航展专门开辟无人机、无人船展区,“虎鲸”号大型无人作战艇、“机器狼”作战分队、“白帝”空天战机模型等一经登场便吸睛无数,智能化无人装备让观众们纷纷感慨“过去未去、未来已来”。

每年的11月都是中国空军的高光时刻,今年更是如此。75年来从无到有、以弱胜强,从“飞机不够,再飞一遍”到“空天一体、攻防兼备”,人民空军走出了一条非同寻常的“逆袭之路”。随着中国空军的发展壮大,有的国家心里“酸”了,这可以理解,但造谣污蔑就不对了。众所周知,中国军队的发展壮大始终是世界和平力量的发展壮大。我们不搞霸权主义,但也绝不会忍受霸权主义的欺凌。75年的人民空军风华正茂,将始终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壮志凌云、振翅高飞。

原标题:我国创新药市场规模突破1000亿元

新京报讯(记者慕宏举)近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网上买猫引发的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此案中,买家在宠物猫发货前申请退货退款,但卖家以已注明“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款”为由拒绝。最终,四中院维持一审判决,判令卖家向消费者退还货款。2023年3月16日,李某在某平台上的宠物店购买了1只英国短毛矮脚猫。该宠物猫销售详情页标注,“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一旦付款拒绝一切退款要求,敬请谅解!”“特别注意由于非宠物问题发生不想购买的原因,私人原因(例如不想养了,家里不能饲养活体等)都不给予退款,望理解”。付款下单后当晚,李某认为宠物质保时间仅有15天过短、想延长到一个月被卖家拒绝,遂申请退款。卖家则表示,质保时间已提前告知、涉案宠物已出库送检、体检完成后即会发货,并拒绝了李某的请求。随后,卖家给李某留言,告知李某涉案宠物即将完成体检,询问是否发货。李某回复“我早就取消订单了,全额退款。”宠物体检完成后,卖家仍旧发货并通知李某。李某再次表示“你这是强卖”“肯定会拒收的”。2023年3月26日,涉案宠物送抵李某所在的城市,李某拒收,认为卖家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且构成欺诈,遂向一审法院起诉要求卖家退还货款并进行三倍赔偿。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于鲜活易腐等特殊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但该条款并非全然否定消费者通过电子商务市场购买前述特殊商品时的单方解除权。在销售者发货之前,尤其在销售者尚未开始为履行发货义务做准备之前,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此时,如因消费者行使单方解除权给销售者造成损失,销售者可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本案中,虽然涉案宠物猫系活物,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但该特殊性主要体现在商品发货之后,如运输成本较高、退货导致活物死亡的风险较高等。而在发货之前,此类商品的特殊性并不突出。李某在下单后十小时内即申请退款,彼时涉案商品尚未发货,其并不存在滥用解除权的情形。因此,依据前述法律规定,李某有权解除合同。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之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如前所述,李某依法享有在合理期间解除合同的权利。而涉案商品详情页面中的“一旦付款拒绝一切退款要求”等表述,则完全排除了李某所享有的单方解除权,故该格式条款应属无效。本案中,李某于2023年3月16日通过申请退款的方式通知卖家解除合同,双方的合同已于当日解除,卖家应向李某退还货款。关于李某要求卖家赔偿三倍货款的请求,因李某未能举证证明卖家存在欺诈行为,法院未予支持。一审判决作出后,卖家不服,提起上诉,北京四中院维持原判。目前,该判决已生效。编辑 甘浩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