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最高检会同最高法出台《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王紫潼,牵头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制定了《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联合教育部、公安部等建立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入职查询制度,与公安部、民政部、全国妇联、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制定《关于建立完善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的意见》。
同时,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惩治与挽救相结合方针,根据犯罪性质、主观恶性、危害后果不同,采取相应的惩戒教育措施。2019年至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对罪行较重、性质恶劣的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严惩,决不纵容,批捕12万余人、起诉17万余人。对罪行较轻、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作出宽缓处理,不批捕12万余人、不起诉13万余人、附条件不起诉9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