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4.0

丹道至尊

导演: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

年代:2013 

地区:日本 

类型:德国 合集 穿越 其它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30日 06:07

原标题:3月6日:审议和讨论政府工作报告 人代会审查“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

“以前需要社区矫正对象主动报到和工作人员实地走访进行监管,现在通过手机App,就能实现对矫正对象的动态跟踪、远程控制和无缝监管,达到‘行知去向、动知轨迹、违规警示’的效果。”石家庄市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依托智慧矫正系统,他们能及时发现并纠正社矫对象活动轨迹,适时审批社矫对象提出的请假事宜,并根据数据排查日常监管漏洞玫瑰的名字,实现了从单一“人防”治理到“人防、技防、智防”的“三防共治”。

加强对社矫对象监管的同时,石家庄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工作人员还通过线上线下渠道随时关注社矫对象的心理变化,适时开展心理疏导。为不断加强对社矫对象的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今年7月末,栾城区司法局与省司法厅、民盟河北省委员会联合建立“黄丝带帮教”实践基地,开通“微信扫一扫心理咨询师一对一”和“微信扫一扫律师面对面”的安全便捷服务,为社矫对象提供专业的心理帮教和法律咨询,在预防和减少社矫对象因心理健康问题引发的再犯罪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2023年,石家庄市第一个“智慧矫正中心”——藁城区“智慧矫正中心”挂牌。该中心建设面积260平方米,划定综合管理、监督管理、教育帮扶三大功能区,设社区矫正指挥中心、报到登记室、信息采集室、宣告室、训诫室、自助矫正室、教育培训室等12个功能室。该中心还配置了“智慧矫正”终端,并将终端接入省“智慧矫正”综合管理平台。

小王今年23岁,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矫正期为2024年1月18日至2025年1月17日。入矫报到时,工作人员发现小王出现系列负面情绪反应,几次抹泪自语:“我真没用,啥也干不了。”观察到小王的情绪起伏,藁城区司法局及时启动“智慧矫正”社会工作者“面对面”“点对点”帮教环节。很快玫瑰的名字,社会工作者通过与司法局、司法所负责同志及小王、小王父亲访谈后,结合卷宗和SCL-90心理测评,“把脉”判断:小王为高风险人员,其面临着如何找回效能感,降低焦虑、抑郁、悲观情绪,降低再犯罪风险的问题;“确诊”小王:遭遇“犯罪、判刑、入矫”等重大事件后,产生应激反应,自我封闭,把自己“困”在了家里。

原标题: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李明接受审查调查

备受关注的王浩文拐卖儿童案有新进展。11月28日上午,该案在四川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法院未当庭宣判。11月29日,寻亲家长雷武泽告诉新京报记者,庭审中,被告王浩文仍不承认拐卖了包括其子在内的8名儿童。6月12日,王浩文一审被判死刑。判决书显示,王浩文此前已多次因拐骗、拐卖儿童入狱,在多个省份流窜作案14起,前罪和漏罪共计拐卖儿童14人。2001年10月,雷武泽3岁的儿子失踪被拐,后被王浩文贩卖。在雷武泽夫妻寻子近22年后,2023年,他们终于找到被拐走的儿子。雷武泽表示,二审中,王浩文对证据材料提出了新的疑点。公诉人建议维持原判。最终,法院宣布择期宣判。以玩具、食物为诱饵拐卖儿童,致被害人父母轻生、离婚此案中,被告人除了1957年出生的王浩文外,还有两人,分别是1972年出生的王善琼与1963年出生的胡志雄。雷武泽称,一审时,王浩文的两名同伙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和三年。二审中,王善琼未出庭,胡志雄在庭上称其是“受王浩文教唆”。一审法院判决书显示,2021年6月10日,四川省南充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浩文、王某琼、胡某雄犯拐卖儿童罪玫瑰的名字,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1年11月1日,南充市人民检察院追加起诉决定书指控被告人王浩文的遗漏罪行。南充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浩文以出卖为目的,于2001年10月至2010年5月期间,单独或伙同被告人王善琼、胡志雄等人,在湖南、湖北、四川多地,趁儿童单独玩耍、身边无大人陪伴照看之机,以购买食物、玩具为诱饵,拐带11名儿童到广东省汕头市贩卖。贩卖时,王浩文还曾冒充被害人亲属。经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认定了以上事实,并认定其行为造成了部分被害人父母轻生、离婚,让他们遭受了痛苦的精神打击和巨额经济损失,在多地造成社会恐慌,引发社会不安。其中,王浩文参与作案11起,拐卖幼儿11名玫瑰的名字,非法获利19.9万元,王善琼、胡志雄各参与作案一次,拐卖幼儿各一名。三名被告人此前均曾受过刑罚,主犯在刑罚执行期间被发现同种漏罪记者注意到,此案之前,三名被告人均曾受过刑罚。1987年2月17日,被告人王浩文因犯诈骗罪、盗窃罪被四川省渠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1987年9月20日刑满释放。2006年11月17日,王浩文因犯拐骗儿童罪被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08年7月19日刑满释放。2015年12月10日,被告人王浩文、王善琼、胡志雄因犯拐卖儿童罪被四川省蓬溪县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其中被告人王浩文因拐卖儿童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刑期至2029年7月31日届满。被告人王善琼因帮助王浩文拐卖儿童二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2017年7月31日刑满释放。被告人胡志雄因帮助王浩文拐卖儿童一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一审判决书显示,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王浩文于2006年因犯拐骗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08年7月19日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王浩文于2015年因犯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期间发现同种漏罪,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数罪并罚。主犯拐卖儿童14人一审获死刑,二审公诉人建议维持原判一审判决书显示,王浩文从 2001年10月开始从事拐骗、贩卖儿童犯罪活动,2006 年曾因拐骗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继续从事拐卖儿童至2014年6月玫瑰的名字,在多地流窜作案14起,连续作案时间长达十余年,前罪和漏罪共计拐卖儿童14人,造成部分被害人父母轻生、离婚和巨额经济损失,在多地造成社会恐慌,引发社会不安,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王浩文到案后对大部分指控事实在确凿证据面前拒不认罪,不配合侦查机关查找被拐儿童,毫无悔罪表现,主观恶性极大,依法应当从重、从严惩处。”判决书中写道。在6月12日的一审中,被告人王浩文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与前罪拐卖儿童罪所判处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雷武泽表示,二审过程中,王浩文对证据材料提出新的疑点。公诉人建议维持一审判决。一审宣判后,雷武泽写下民事起诉书,向王浩文等人索赔1元钱,并要求王浩文等人以书面或视频等形式向受害者和家属赔礼道歉。二审中,法官就此事询问王浩文,王浩文称“我没钱”,并否认拐卖了雷武泽之子。雷武泽表示,二审宣判后,他将再次就上述要求道歉一事进行民事起诉,“讨个明确的说法。”新京报记者 丛之翔编辑 杨海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