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7.0

丹道至尊

导演:胡炳榴

年代:2014 

地区:内地 

类型:萌宝 逆袭 法国 香港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30日 23:51

原标题:芭蕾舞剧《罗密欧与朱丽叶》东艺上演,意式浪漫遇上莎翁经典

朱某蕙介绍,母亲去世后,自己与父亲就母亲的遗产问题发生争执,自己提起诉讼要求分割遗产。经过一审、二审以及撤销重审、再审,法院认定朱某蕙母亲的遗产由父女二人继承,父亲继承60%,女儿继承40%,因此朱某蕙可以分得761万余元财产。朱某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但在审理期间朱某死亡魔鬼女佣,上诉人变更为朱某的非婚生女朱某博。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在遗产分配上魔鬼女佣,法院提到,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根据朱某遗嘱意愿,朱某博可以分得遗产的50%。而“黄某之所以成为涉诉遗嘱的受遗赠人与非婚生女朱某博具有密不可分的因果关系,有违公序良俗”,法院认定该部分遗产应按法定继承进行分配,结合扶养义务情况魔鬼女佣,该部分朱某博继承60%,朱某蕙继承40%。综合下来魔鬼女佣,朱某博继承朱某遗产的80%,朱某蕙继承20%。

朱某蕙的律师、江苏永衡(宿迁)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洪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们目前最不能接受的点就是朱某蕙母亲的遗产最终流向了朱某蕙父亲的私生女,这个结果是违背公序良俗的。王洪娟认为,朱某博本身没有过错,但她和其母亲是一体的,最终结果就是朱某蕙母亲的财产流向伤害她的人。朱某蕙的母亲2008年确诊精神分裂,之后又瘫痪在床,不具备立遗嘱的能力。如果她能立遗嘱的话,肯定不愿意把自己的财产给到第三者。王洪娟表示,他们将向高院申请再审。

红星新闻记者搜索发现,该案件当年曾被众多媒体报道,黄某彬立下公证遗嘱将遗产赠与婚外情对象张某英。在诉讼中,法院以“公民的民事行为不得违反公共秩序和社会道德,黄某彬与张某英在非法同居关系下所立遗嘱是一种违反公序良俗、破坏社会风气的违法行为,且该遗嘱虽是黄某彬的真实意思表示,虽形式上合法但实质上在赠与财物的内容上存在违法”为由,认定遗嘱无效。

杨燚解释,从遗赠法律关系角度,法律没有明文禁止任何受遗赠人因身份问题而发生继承的阻断,且从保护私产角度,处分权作为遗赠人出于自由意志而进行的赠与也是私法领域保护的重点事项之一。但遗赠人与受遗赠人的婚外情严重破坏了遗赠人与配偶之间的婚姻和家庭,违反了基础的婚姻道德,也就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由此应当认定遗赠人的这一遗赠行为无效。这项法律的适用,是符合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方向的。相反,如果法院支持了本案的遗赠行为,会对我国倡导的正确价值观带来重大负面影响。

炜衡律师事务所婚家委主任张静律师同样提到,过往也有过以违反公序良俗为由调整遗嘱内容的案件。该案中,朱某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与他人同居,显然违反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婚姻忠诚的义务,将遗产赠与第三者的部分认定无效是合法合理的。“如果朱某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又不愿意将遗产留给大女儿的话,遗嘱完全可以采取留给其他人的方法,比如全部留给小女儿朱某博。”

张静解释魔鬼女佣,现实中很多人可能并不能接受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地位等同,朱某蕙的观点也明显是对这一原则有所抗拒,但民法典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从非婚生子女的角度来讲,其是没有任何过错的,不会因为法律上不认可父母的这种关系或者父母存在过错而导致其权益受损。

对于遗嘱的有效性,张静表示,民法典继承编中明确了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只要符合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是否写在草稿纸上、是否经过公证不影响其效力。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据,比如受到胁迫或者不是真实意思表达,笔迹鉴定等角度证明遗嘱伪造等,那么法院自然要依法认可遗嘱有效性。案件中朱某蕙提到的遗嘱的一些问题,都只是推理和怀疑。

原标题:“漂流与离散——迁台历史文物展”在台开展

新京报讯(记者吴淋姝)11月26日,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召开“以‘如我在执’理念打造‘一体化’执行工作机制暨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介绍了“一体化”执行工作机制并发布典型案例。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其中一起案例显示,为推动解决一位老年人的赡养履行问题,速执团队主持双方建立赡养履行微信群,由各被执行人定期向申请人指定账户转账,并将转账截图发至微信群,以此处理后续履行问题。 通报会上,怀柔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陶杰通报了怀柔法院“立”“审”“执”协调配合推动矛盾纠纷执前化解情况。怀柔法院通过打通“立”“执”部门壁垒、落实执前全流程督促履行机制、推进解纷端口向前延伸三项关键举措,以“如我在执”的司法理念为一条主线,强化立案、审判、执行各阶段矛盾化解的实质性和即时性,实现执行与各阶段首尾兼顾、前后衔接、高效运转,最大限度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1月26日,北京怀柔法院新闻通报会现场。 图源:北京怀柔法院今年以来,怀柔法院共实现16.94%的首执案件在执前即达成和解、自动履行,诉前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由年初的21.95%下降至5.93%,并与辖区司法所、劳动仲裁委员会、不动产登记中心等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形成定期沟通协调座谈机制,成功解决325起涉众执行案件。 围绕该院的“一体化”执行工作机制,怀柔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建军发布了五起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包含案件纠纷的各个阶段,由已发案件到将发案件、再到未发案件的化解及疏解当事人心结等。 其中一起赡养纠纷案例显示,王某因年事已高,丧失行为能力,法院审理后判决三位子女每月给付赡养费、保姆费1150元,每季度支付一次。因几位子女对王某赡养问题依然矛盾尖锐,对抗情绪激烈,造成同住子女每季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不到一年半的时间里,关于王某的赡养执行案件多达5件魔鬼女佣,且案件执行情况均为王某申请执行后,几位子女立即自动履行。 怀柔法院速执团队询问原因,几位子女表示因担心履行后对方不认可魔鬼女佣,故通过走法院执行程序的方式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了彻底解决王某赡养履行问题,避免后续赡养执行案件不断发生,速执团队主持双方建立王某赡养履行微信群,以搭建沟通桥梁,确定各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银行账户,由各被执行人定期向申请人指定账户转账,并将转账截图发至微信群,以此避免当事人循环申请执行。 “老百姓到法院来是解决问题的,绝不是来走程序的。”张建军表示,王某赡养案并非个案,类似的赡养费、抚养费纠纷如果按照传统办案模式,只管这一次执行,不发掘造成执行的根本原因,就会使得司法资源造成更多的无谓浪费,“如我在执”的目的就是换位思考、解决老百姓的急愁难盼问题,推动矛盾在前端化解。编辑 彭冲 校对 刘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