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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道至尊

导演:许鞍华

年代:2019 

地区:其他 

类型:穿越 甜宠 法国 其它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27日 03:09

原标题:医药文摘 #11:2024 年 11 月

上海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今天下午在上海展览中心举行。市委书记陈吉宁出席会议并讲话指出,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全面落实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总体要求,把民族工作与弘扬城市精神品格、推进人民城市建设、构建城市治理共同体结合起来,进一步打响“家在上海”品牌,携手共建各族群众和谐共融的幸福美好家园,更好展现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窗口形象。

市委副书记、市长龚正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莉新、市委副书记朱忠明,市领导赵嘉鸣、张为、李政、解冬、陈宇剑、金兴明出席,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陈通宣读表彰决定。市领导为获奖代表颁奖,代表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向受到表彰的6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6名模范个人,50个上海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100名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祝贺,向全市民族工作战线的同志们和关心支持上海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各方面人士表示诚挚问候。

陈吉宁指出,要更好传承红色基因、传承初心使命,引导各族群众坚定听党话、跟党走。努力创造高品质生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让各族群众过上好日子、有更强获得感。讲好历史、讲好党的创新理论、讲好新时代上海城市发展的可喜变化,让各族群众不断增进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不断提升民族自信心、自豪感,不断增强爱国心、复兴志。

陈吉宁指出,要坚持“四个放在”,用心用情做好对口支援工作。坚持着眼于人、着力于人,聚焦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持续用力、下大力气做好人才帮扶、智力帮扶,把更多本地人才培养起来,打造更多“带不走”的工作队,让更多“种子”成为民族地区发展的“火种”。坚持互动互学、互助互惠,在产业合作、消费对接、文旅交流等方面加大力度,推动优势互补,实现发展共赢。要提高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水平,把民族事务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

陈吉宁强调,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担负起政治责任、主体责任,打牢根基、一贯到底,确保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到了基层有人懂,民族工作在基层有人抓、抓得好。要推动各方面更好为民族群众着想,多办实事、多解难题。各级干部要把民族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主动学理论、懂政策、强本领,提高服务民族群众的能力。

原标题:越共总书记访问马来西亚 - November 22, 2024

朱某蕙介绍,母亲去世后异世缘之舍我其谁,自己与父亲就母亲的遗产问题发生争执,自己提起诉讼要求分割遗产。经过一审、二审以及撤销重审、再审,法院认定朱某蕙母亲的遗产由父女二人继承,父亲继承60%,女儿继承40%异世缘之舍我其谁,因此朱某蕙可以分得761万余元财产。朱某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但在审理期间朱某死亡,上诉人变更为朱某的非婚生女朱某博。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在遗产分配上,法院提到,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根据朱某遗嘱意愿,朱某博可以分得遗产的50%。而“黄某之所以成为涉诉遗嘱的受遗赠人与非婚生女朱某博具有密不可分的因果关系,有违公序良俗”,法院认定该部分遗产应按法定继承进行分配,结合扶养义务情况,该部分朱某博继承60%,朱某蕙继承40%。综合下来,朱某博继承朱某遗产的80%,朱某蕙继承20%。

朱某蕙的律师、江苏永衡(宿迁)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洪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们目前最不能接受的点就是朱某蕙母亲的遗产最终流向了朱某蕙父亲的私生女,这个结果是违背公序良俗的。王洪娟认为,朱某博本身没有过错,但她和其母亲是一体的,最终结果就是朱某蕙母亲的财产流向伤害她的人。朱某蕙的母亲2008年确诊精神分裂,之后又瘫痪在床,不具备立遗嘱的能力。如果她能立遗嘱的话,肯定不愿意把自己的财产给到第三者。王洪娟表示,他们将向高院申请再审。

红星新闻记者搜索发现,该案件当年曾被众多媒体报道,黄某彬立下公证遗嘱将遗产赠与婚外情对象张某英。在诉讼中,法院以“公民的民事行为不得违反公共秩序和社会道德,黄某彬与张某英在非法同居关系下所立遗嘱是一种违反公序良俗、破坏社会风气的违法行为,且该遗嘱虽是黄某彬的真实意思表示,虽形式上合法但实质上在赠与财物的内容上存在违法”为由,认定遗嘱无效。

杨燚解释,从遗赠法律关系角度,法律没有明文禁止任何受遗赠人因身份问题而发生继承的阻断,且从保护私产角度,处分权作为遗赠人出于自由意志而进行的赠与也是私法领域保护的重点事项之一。但遗赠人与受遗赠人的婚外情严重破坏了遗赠人与配偶之间的婚姻和家庭,违反了基础的婚姻道德,也就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由此应当认定遗赠人的这一遗赠行为无效。这项法律的适用,是符合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方向的。相反,如果法院支持了本案的遗赠行为,会对我国倡导的正确价值观带来重大负面影响。

炜衡律师事务所婚家委主任张静律师同样提到,过往也有过以违反公序良俗为由调整遗嘱内容的案件。该案中,朱某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与他人同居,显然违反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婚姻忠诚的义务,将遗产赠与第三者的部分认定无效是合法合理的。“如果朱某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又不愿意将遗产留给大女儿的话,遗嘱完全可以采取留给其他人的方法,比如全部留给小女儿朱某博。”

张静解释,现实中很多人可能并不能接受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地位等同,朱某蕙的观点也明显是对这一原则有所抗拒异世缘之舍我其谁,但民法典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从非婚生子女的角度来讲,其是没有任何过错的,不会因为法律上不认可父母的这种关系或者父母存在过错而导致其权益受损。

对于遗嘱的有效性,张静表示,民法典继承编中明确了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只要符合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是否写在草稿纸上、是否经过公证不影响其效力。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据,比如受到胁迫或者不是真实意思表达,笔迹鉴定等角度证明遗嘱伪造等,那么法院自然要依法认可遗嘱有效性。案件中朱某蕙提到的遗嘱的一些问题,都只是推理和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