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为存在上述理念问题,每当“驴友”探险被困事件发生,舆论场总会呈现两种观点,比如“2万元救援费用太少,200万元才能长记性”“救‘驴友’就是浪费人力”等。前述观点固然偏之于极端,但的确为救援“驴友”提供了思考的角度。不妨做一个思想实验,假如探险不存在或然性,而是生命安全存在有90%受到威胁的可能性,此时,还会有多少“驴友”选择此种探险的自由?以常理度之,将淘汰绝大多数冒险者,而对于那些从血液里便热爱冒险的人,自然也愿意缴纳高昂的“保险费”。
可见,无论是“幸存者偏差”还是自陷风险的自由,从理论回到现实生活,要解决的问题仅是在化解不确定性风险的基础上给予人们自由选择的权利,即便是“山区危险”的提示,只要这种危险是抽象的而非具体或者说是可量化的,便不能引起人们对自身安全的足够注意,进而可能引发政府责任的讨论。
因此,从治理的角度上,对探险地做风险等级划分并设置相应等级的救援费用标准,可能是破解“驴友”不听劝阻并达成舆论合意的方式。如一地的风险等级为超高风险,救援成功率不足10%,救援时长超过48小时,救援费用为100万元,那么电影撒旦的情与欲,“驴友”就会形成稳定的心理预期,并将衡量自身的经济条件作出决定,同时政府部门也可从无限责任的大政府约束中获得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