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7.0

丹道至尊

导演:焦菊隐

年代:2022 

地区:内地 

类型:美国 英国 悬疑 悬疑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21日 22:22

原标题:《经济半小时》 20241107 打造生产性服务业“新引擎”:工业互联网“数造”蓝海新机遇

买家发现网购的手办模型有破损,通过平台完成退货退款后,被商家以商品已经注明“务必当面与快递员验货,一经签收,概不退换”为由起诉了,要求买家返还货款并赔偿损失。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民事纠纷案件。法院认为,未提交有效证据证明案涉铁盒属“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且在无有效证据证明张某恶意损坏商品的情况下,应履行退货退款义务,故驳回了商家的诉讼请求。商家表示“概不退货”已标明张某在某淘宝店铺购买了手办模型一个,单价为198元,运费为45元,张某实付款243元。涉案商品的商品详情处载明:品牌为刺客信条,用途为收藏火影忍者 失落之塔,全新未拆封,“注意”处载明“铁盒=空铁盒,收藏原理=邮票,请务必当面与快递员验货,一经签收,概不退换”。店铺发货后,快递员将商品置放于丰巢自提柜。张某在开柜后3分钟联系店铺,并随后发送商品照片显示手办铁盒的一角有磕碰。店铺经营者王某回复发货前核对过,完美无瑕。张某后通过平台极速退款机制完成退款,并将货物发送回店铺,经购物平台客服判定用卖家保证金赔付了张某运费损失。店铺经营者王某起诉买家张某要求其返还已退货款243元并承担造成的各项损失1000余元。案件起诉到法院后,王某主张平台客服错判,怀疑张某在收货后用钥匙划开商品外包装并损坏实物,而后以货物存在瑕疵为由申请退货退款。铁盒具有一定的收藏价值,相关交易有签收不退的行规,商品详情页已明确用红字约定“务必当面与快递员验货火影忍者 失落之塔,一经签收,概不退换”,张某在购买前就已知晓。张某主张商品详情页没有有效提示,且其没有授权快递员放到丰巢柜,是快递员直接放到丰巢柜,自己也及时查看,发现问题后申请退货退款。法院综合各方证据,最终判决驳回了王某的全部诉讼请求。签收不能视为认可质量符合约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一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的格式条款中关于收货人签收商品即视为认可商品质量符合约定的内容,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认定无效。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本案中,张某作为消费者,收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商品,要求退货退款并无不当;王某作为经营者,其未提交有效证据证明案涉铁盒属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且在无有效证据证明张某恶意损坏商品的情况下,应履行退货退款义务。法官表示,“务必当面验收”“签收则不予退换”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属格式条款,经营者也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而本案中经营者仅在商品详情页以与其他文字仅颜色不同、但字体相同、大小一致的文字注明该内容,未在商品“宝贝”页、快递包装外等区域明显标注,难以认定为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张某指定的收货地址并非丰巢柜,亦无证据显示系张某授权快递员将商品放至快递柜。张某在丰巢柜签收后再打开核实商品情况,几分钟内联系王某并于十分钟内说明瑕疵问题,应属在合理期间内验收。根据法律规定,签收不能视为认可质量符合约定。收货后发现问题应及时主张合法权益法官提醒火影忍者 失落之塔,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无权以网页曾写明收货人签收商品即视为认可商品质量符合约定等内容抗辩消费者的合理退货退款请求权。此外,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消费者在购物平台购买货物收货后,应及时查验货物,发现问题及时主张合法权益。新京报记者 慕宏举编辑 甘浩校对 张彦君

中新网天津11月15日电 (杨子炀 王顺琦)为进一步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5日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开展了清晨执行活动。“清晨行动”作为一种“闪电战术”,旨在将被执行人堵在家中,促使案件当场执毕。被执行人若当场履行最好,否则就将其拘传,带到法院作进一步处置,让“真金白银”装进胜诉当事人口袋。

原标题:日日顺物流:物资运输线就是生命保障线

在民营经济大省浙江,有众多创业40年如今依然充满活力的浙商企业。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11月15日从浙江工商大学浙商博物馆获悉,该馆策划举办的“从1984出发——向浙商四十年集体致敬”暨浙商印迹文化寻宝活动15日正式开始,至12月10日截止。旨在回顾浙商企业40年的辉煌历程,传承弘扬浙商精神,同时探索在新时代背景下,浙商如何持续注入创新与发展的生命力,激励年轻一代创业者薪火传承接续奋斗。

1984年,对中国经济而言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年份。这一年,中国启动了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标志着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1984年也被称为“中国现代公司的元年”,这一年,海尔、联想、万科等日后的知名公司诞生,斯时浙江的民营经济正蓬勃生长,正泰集团、德力西、三花控股、卧龙集团、东南网架、中南集团、舜宇集团、天通集团、喜临门、广宇房产、华日冰箱等浙商企业也应运而生,他们历经40年风雨,取得辉煌成就。

据介绍,参观者在浙商博物馆内任意一处找到与上述十家企业有关的展陈,现场拍照打卡、上传朋友圈,即可领取浙商文化礼品;征集“我对浙商有话说”精品笔记,至少找到馆内三处与上述十家企业有关的展陈,现场拍照打卡,在小红书、抖音、微博、B站中任一平台发布原创图文笔记或小视频,主办方将从点赞数多的精品笔记中抽奖,大奖为价值7299元的华日冰箱一台。

新京报讯(记者刘思维)11月15日,山东律师高丙芳代理农民工讨薪官司被控虚假诉讼案一审阶段在历经五次开庭后,结束一审审理,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新京报记者从参加庭审的知情人处获悉,15日上午,本案第一被告人高丙芳进行了法庭陈述,梳理了自己不构成犯罪的观点和理由。新京报此前报道,本案的第一被告人高丙芳系山东某律师事务所主任、专职律师。庭审中,公诉人指控其在一起75名农民工向工程总包公司讨薪的诉讼中担任原告代理人时,涉嫌虚假诉讼罪。此次刑事诉讼的另外两名被告人为分承接工程的米某某和雇用上述75名农民工的包工头陈某某,两人被控罪名同为虚假诉讼罪。该案源于一个层层分包的工程项目。项目完工后,上游包工头拖欠了米某某大部分工程款,米某某自掏腰包给农民工结清了工资。事后为了方便讨薪,米某某找到高丙芳做代理律师,在农民工已经拿到工资的情况下,以他们的名义起诉了工程总承包企业欠薪。公诉人认为,2019年10月,被告人高丙芳授意米某某、陈某某,捏造75名农民工从陈某某处承接劳务后劳务费未得到清偿的事实,炮制虚假诉讼。今年4月9日,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对正在取保候审状态的高丙芳变更强制措施,由泰安市公安局岱岳分局执行逮捕,此后,高丙芳一直被羁押于泰安市看守所。米某某和陈某某一直处于取保候审状态。此次庭审,本案的三名被告人均出庭受审。一审阶段,米某某和陈某某认罪认罚,高丙芳则一直坚称自己无罪。编辑 杨海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