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的通知,今年“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重点宣传内容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和宪法的地位作用;宪法,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新中国成立75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
根据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牵头举办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有关活动;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等将联合开展“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2024年度法治人物”宣传活动;中央网信办将集中开展“尊宪崇法”网络法治宣传,举办全国网络法治宣传优秀案例推选活动;教育部将举办第九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还将举办第二期全国“法律明白人”示范培训班,在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组织开展宪法知识竞答活动等。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共同参与、整体推进的宪法宣传教育格局。加大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加强以案普法,在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力戒形式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不断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 />在现行价格项目中,超声检查类项目往往按检查部位拆分立项,例如,部分地区将B超检查拆分设立了胸部、腹部、胃肠道、泌尿系统等不同项目,项目间价格参差不齐,收费和监管中容易引起是否存在重复收费的争议。此次立项指南以服务产出为导向,在现行不同部位超声检查价格水平基本一致的前提下罪恶黑名单第一季,设立“B型超声检查”,以“部位”计价,并同时规定了部位的具体内涵,让患者明明白白付费,医院清清楚楚收费。
长期以来,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强调技术劳务价值,明确了降低大型设备为主的检查类价格、提高诊查、护理、手术、康复等诊疗类项目价格的总体思路,一些地方在实践中往往将财务分类为检查的项目直接与设备物耗为主的项目划上等号。实际上超声、病理等检查项目高度依赖医师操作技术,此次立项指南突出体现超声检查的技术劳务付出,并将以此为契机指导各地调整相关项目的价格政策定位,促进质价相符。
随着超声检查设备不断小型化,原先需要患者前往检查科室进行的超声检查项目,现在可由检查科室医师移动设备至患者病床旁进行检查罪恶黑名单第一季,为术后卧床移动不便的老龄、重症患者开辟了便捷的绿色通道,完成快速、准确、体贴的超声检查。立项指南在B超、彩超等项目下统一设立床旁加收,医院可在主项目基础上适当加收一定金额,利用价格调节作用,鼓励医院补齐供给短板,为老龄患者、重症患者等行动不便患者提供更加便捷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