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6.0

丹道至尊

导演:王新民

年代:2014 

地区:其他 

类型:逆袭 合集 萌宝 甜宠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25日 03:52

原标题:时代少年团唱我的朋友

网络购物中,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现象层出不穷,“货不对板”也时有发生。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获悉了一起民事纠纷案。消费者在电商平台大促期间购买高配置电脑,但实际收到的电脑配置较低,消费者多次要求换货被拒绝,于是起诉卖家要求赔偿,获得法院支持。网购顶配电脑到货后成“低配”,买家多次要求换货未果遂起诉电商促销购物节期间,焦先生在某电商平台的某旗舰店购买电脑。该店铺商品宣传页面显示,焦先生选购的顶配版电脑配置为“酷睿i7-1185G7处理器、独立显卡MX450”。在购买电脑前,焦先生与客服对电脑价格和配置进行了确认,客服回复称“正在618(促销)活动中”,配置为“顶配款酷睿i7(独立显卡)CPU:1185G7四核心8线程”。焦先生发现,客服发送的配置信息中的分辨率信息与宣传页面不一致,询问后客服明确表示以其发送的配置为准。焦先生于是下单该顶配版电脑,电商平台交易快照显示,产品参数为“CPU:英特尔酷睿i7-1165G7”。但焦先生实际收货后,发现该电脑外部粘贴的标签显示配置为较低规格的CPU-i7-10750H-2。后焦先生多次在电商平台申请换货,但该旗舰店均予以拒绝。该旗舰店资质证照显示,其企业名称为某科技公司。焦先生将该科技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退还购买电脑的全部款项3000余元,并承担欺诈责任,赔偿三倍赔偿金9000余元。法院经审理认为,焦先生在科技公司的电商平台旗舰店中购买电脑,双方就案涉商品形成买卖合同关系。该旗舰店商品详情页面及客服均宣传案涉电脑的CPU配置为酷睿i7-1185G7(独立显卡),电商平台交易快照显示案涉电脑的CPU配置为酷睿i7-1165G7,但焦先生实际收到的电脑CPU配置为i7-10750H,故科技公司在销售案涉电脑时存在虚假宣传,已构成对焦先生的欺诈。焦先生有权撤销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并要求该科技公司退还购买电脑的款项3000余元。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故焦先生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老公万岁,本院予以支持。因此老公万岁,法院判决科技公司向焦先生退还购买电脑的款项3000余元并向焦先生支付赔偿款9000余元;相应地,焦先生应当将其购买的电脑退还给科技公司。宣判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现一审判决已经生效。法官:经营者应依法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虚假宣传,是指经营者在商业活动中,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服务的性能、功能、质量、产地、价格信息进行不真实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在本案中,消费者实际收到的电脑配置与商家宣传和客服确认的配置有显著差异,故商家在销售案涉电脑时存在虚假宣传。法律明确禁止虚假宣传行为。在消费市场中,消费者处于专业知识缺乏、市场信息不对称的劣势地位,很难全面了解所购买商品的特性。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防止其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情况下进行交易,法律规定经营者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明确告知消费者真实全面的商品信息,消费者对商品质量提出询问时也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回复。该案中,电脑作为电子类商品,具有专业性、技术性等特征,经营者在销售环节应如实告知核心技术要素,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避免构成虚假宣传。法官称,虚假宣传可能构成欺诈,消费者可要求商家“退一赔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者负有告知义务的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致使当事人基于错误认识作出意思表示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欺诈。法官提示,消费者在购买网络电子产品时,可能出现实际购买产品的配置与宣传不一致的情况,应注意留存证据,在发现被欺诈后积极维护自己的权利。经营者应依法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老公万岁,不得作出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否则需要承担“退一赔三”的法律后果。电商平台应加强监管,加强商家宣传信息审核,及时处理被欺诈消费者退赔请求。新京报记者 慕宏举编辑 彭冲 校对 贾宁

中新网11月20日电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自2024年11月6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老公万岁,国际市场油价波动运行,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11月20日的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与11月6日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调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原标题:沪苏湖高铁开始试运行全线开通运营进入倒计时

2024年8月16日,古田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古田县菇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涉嫌使用伪造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的情形。经查,当事人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厂区内有叉车3台,2021年3月经他人介绍通过微信购买了3本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并使用,此3本证件均无法在“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查询到数据信息。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古田县市场监管局依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并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本案中当事人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通过正规培训取得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老公万岁,极易引发安全事故。执法人员依法依规启动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将制售假证的违法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追溯源头,全链条打击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行为。

2024年6月20日,琅琊区市场监管局在开展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中,发现当事人利用微信公众号“滁州金腾达职业教育”发布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报名广告,广告中含有“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特种工、电工等随报名,本人配合2次考试机会,提供内部精准题库”和“市场监管局(原质监局)特种工VIP随报名,目前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工有3种报名模式……(2)VIP班:本人简单配合1次外地考试通过率100%;(3)SVIP班:配合提供证件即可省路费模式通过率100%”等内容。当事人广告中提供的服务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并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九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琅琊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持续火热,不少教育培训机构为了招收更多考生,宣称有内部资料、保证通过率,甚至借用国家机关名义发布虚假广告,不仅欺骗和误导公众,还严重损害了接受教育培训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市场监管部门严肃查处此类违法行为,净化培训市场环境,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助推特种设备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

2024年6月7日,吴江区市场监管局接苏州市市场监管局交办的举报线索后,会同公安机关开展案件查办。经查,王某辉、熊某伟合伙开办贵州禾锐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专门负责安排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以替考的方式帮助他人通过叉车证理论考试,获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并从中获利。其中,熊某伟负责考试考场安排、管理考场秩序等工作,何某花负责上门接待或者网上联系考证人,然后将相关资料邮寄给在贵州的王某辉,由其准备工作证明等并安排替考,待证办出来后再邮寄回苏州市。2022年至2023年期间,该团伙通过替考的方式帮助17人次获取叉车证,其中张某顺多次替其员工购买假证。上述四名人员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规定,涉嫌构成犯罪,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贺州市平桂区市场监管局、贵港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贺州市平桂区众贺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贵港市盛英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2024年8月17日老公万岁,贵港市市场监管局撤销了104名相关人员的证书,2024年5月7日,贺州市平桂区市场监管局撤销了27名相关人员的证书,对使用作弊程序通过考试但未领取证书的其他人员记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发证档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取消相关2家考试机构资格。

2023年7月6日,贺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局对贺州市平桂区众贺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中存在作弊行为,当场抓获李某祥、陶某铭以及考生领队卢某存等人,控制考生50余人,查封用于考试的电脑60余台。经查,李某祥、陶某铭等人在广西贺州、贵港先后成立贺州市平桂区众贺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贺州考点)、贵港市盛英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港考点),通过修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电脑中网络数据包的方式进行考试作弊,自2023年5月至7月6日,在贺州考点、贵港考点分别有80名、104名考生使用作弊程序通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李某祥等人非法获利人民币12.5万元。2024年4月,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对相关犯罪嫌疑人作出一审判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针对使用作弊程序通过考试并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的违法行为,广西市场监管部门作出相应处罚。

2024年3月22日,临朐县市场监管局对临朐县建来金属制品销售经营部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提供该叉车检验报告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无法提供车间内叉车驾驶员张某某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执法人员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对当事人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当事人限期办理叉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严禁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作业。2024年4月30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发现当事人未在责任期限内办理叉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当事人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临朐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