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2.0

丹道至尊

导演:李安

年代:2019 

地区:欧美 

类型:强者 合集 古装 大陆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27日 20:36

原标题:申同荣誉 | 吴胜男律师荣获“浦东新区优秀青年律师”

2023年4月14日,安康金州司法鉴定中心作出鉴定意见:小棋伤残等级属四级。同年9月12日,法院委托指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结果为:小棋本次外伤导致闭合性颅脑损伤后遗精神障碍重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随时需有人帮助的伤残程度评定为二级伤残;导致外伤性迟发性癫痫(重度)的伤残等级程度评定为四级伤残;本次外伤的护理依赖程度为完全性护理依赖(需2人护理);本次脑外伤后继发外伤性迟发性癫痫(重度)、精神障碍重度智能减退均为本次外伤所致,其外伤参与度为96%-100%(建议100%)。

11月的平利县城,已是深秋,寒意扑面,刘先生仍穿着一件短袖T恤。他告诉记者,他老家在山上。2013年,他和妻子离婚,小棋由他抚养,他没要前妻支付生活费。今年3月,平利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小吴、小张致小棋受伤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住宿费、鉴定费共计1644209.87元,由两名被告的监护人共同赔付并承担连带责任。双方没有上诉,判决生效。但这个判决并未让刘先生获得多少喘息之机,因为对方没有完全执行赔偿。

11月13日晚,刘先生还在平利县月城巷的足浴店里忙碌着。这里原本是他开的店,但为了给儿子治病,他已转让给了学徒。有时,他还是会回到这里上班,但已从老板变成了“临时工”。他说,在店里修一个脚就挣一份的钱,老板不会收取提成。足浴店现任老板常女士告诉记者,谁都有困难的时候。因为儿子遭遇的意外变故,刘先生不仅转让了足浴店,还卖掉了住房。

刘先生告诉记者,去年11月,医生说要赶紧给小棋做手术,一个是癫痫手术,一个是精神障碍的手术蕾娜,医生建议在一年内做,不然后续神经元坏死就更难办了。“现在赔偿没到位,孩子后续治疗所需的医疗费便没有着落。”因为儿子的遭遇,刘先生的精神也受到严重刺激,一度病倒。2022年,陕西省残联认定他为二级精神伤残。

今年6月,小吴的母亲秦女士向刘先生支付了40万元,这笔钱是她凑出来的。如今已赴省外打工的秦女士告诉记者,孩子出这事前,她已和吴先生离婚。他们在县城按揭购买的一套90平方米房子装修好还没入住,离婚时归她,她给吴先生支付8万元。“法院判了,我和孩子父亲一人承担一半。我只有把房子卖了,还了房款后,借了20万蕾娜,凑够40万给了刘先生。”秦女士说,现在,她一个人在省外打工挣钱,除了还债,每月还要给儿子1000元生活费。为了孙子打人赔偿的事,小吴和爷爷奶奶也凑了2万多元支付给了刘先生。

少年小张的父亲张先生在浙江帮人开货车,收入高时每月有1万多元,低时有几千元。法院判决后,冻结了他卡上的3个月工资共2万多元蕾娜,剩下不到2000元,还将其一辆二手轿车查封拍卖了1.5万元。“我上有多病的父母,下有5个孩子,全家共9口人,都靠我一个人挣钱生活。”张先生说,孩子出事后,他多次往返家中,差点没了工作,“如果没有这份工作,我们该怎么办?现在,我每月还要向法院指定的账户打1000元。”

原标题:航运业脱碳转型 业内人士看好香港绿色航运前景

当有人擅自以公司名义借款并加盖公章,这种情况是否属于表见代理?如果借款人无法偿还,公司需要还钱吗?近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某公司因员工的一笔借款合同被出借人诉至法院。 未经公司授权,自行填写委托书 11月21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李某与杨某系朋友关系,两人多年未见,杨某在某公司担任司机一职。2021年8月,杨某因资金需求向李某借款,并将公司车辆办理抵押备案登记,抵押权人为李某。 杨某在未经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在一张纸质授权委托书上自行填写委托人、受托人等信息并加盖公司公章。双方签订《借款协议》,约定杨某向李某借款20万元,期限为60天,杨某在乙方处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随后,李某向杨某个人账户转账20万元。 由于杨某多次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将其管理的公司车辆用于对外抵押借款,并以领取维修款的方式将公司资金占为己有并全部挥霍,其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23年11月,经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 因杨某逾期不偿还借款,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杨某所在的某公司返还借款本金20万元及相应利息。李某认为,杨某持有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公章,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符合合同形式要件,过程中还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电话授权,应属于有权代理;即使杨某无权代理,也应当构成表见代理。 法院:不构成表见代理 昌平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虽实施了以某公司名义对外借款的行为,但根据杨某本人供述及刑事判决书事实认定,杨某向李某借款行为并未经其公司授权,应属无权代理。杨某办理涉案车辆抵押及其与李某签订《借款协议》时,杨某并未持有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的、授权其办理借款、车辆抵押的授权委托书,虽李某称已由原法定代表人王某电话中授权,但未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此外,现无证据证明杨某此前曾被授予对外借款的代理权。 综上,杨某在未持有公司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李某仅凭杨某持有的公司公章、营业执照、机动车登记证书等物品及杨某在《借款协议》上加盖公司公章等行为,即相信某公司授权杨某对外借款,其主观存在过失,外观上亦不存在使其相信杨某具有代理权的理由。杨某无某公司授权,其行为不构成表见代理,故对李某要求某公司偿还借款20万元及利息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最终,昌平法院判决驳回李某全部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蕾娜,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该案现已生效。 法官建议:出借人需要了解借款人的全部信息 法官表示,一般而言,行为人没有代理权又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蕾娜,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在无权代理中,还有一种特殊规则为表见代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表见代理本质是在代理人无代理权的情况下,因其具有代理权的外观表征,使相对人在无重大过失的情况下能够对其产生存在代理权的合理信赖,从而使得代理效果归属于本人。表见代理的意义一方面在于保护善意合同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是促进交易行为的规范化。 在认定表见代理的过程中,当事人应当提交充足证据证明其满足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表见代理构成要件包括:一、须是无权代理;二、须在代理行为外观上存在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理由;三、须相对人与无权代理人实施了民事法律行为;四、须是相对人善意且无过失。 法官认为,本案中,杨某未持有公司办理借款事宜的书面授权文件,也无证据显示公司实际参与合同的形成和实际履行,结合杨某的职务身份,其不存在使李某产生代理权合理信赖的外观特征事实。需要注意的是,相对人负有核实行为人身份及权限的义务,于李某而言,其与杨某多年未见,李某对其出借大额款项并打入杨某个人账户的行为未采取审慎态度,也存在一定过失,因此杨某行为不构成表见代理。 法官建议,在缔约借款合同时,出借人需要了解借款人的全部信息,如果对方声称是代表某公司进行借款操作,除了查看公司的经营状况、征信信息、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材料外,还要审核代理人是否有相关授权手续或具有相应职务、职权,绝不能轻信口头承诺。 另外,公司也要强化对公章、合同章、财务专用章等重要印章的保存、使用和审批流程,详细记录每次使用的时间、用途、使用人等信息。如发现有人私自使用公章时,公司应及时调查核实,若确有违规操作,要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利益,避免公司的信誉受损和遭受经济损失。 新京报记者 吴淋姝 编辑 杨海 校对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