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7.0

丹道至尊

导演:田歌

年代:2017 

地区:香港 

类型:重生 古装 萌宝 悬疑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28日 20:53

原标题:从动物身上提取致幻“香料”,最终会摧毁地球生态?

每年9月至11月,南下候鸟陆续在北京驻留、觅食、补给,其中不乏常见的煤山雀、暗绿绣眼鸟、黄雀、红喉歌鸲、画眉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三有”野生动物(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新京报记者了解到,为护航候鸟平安迁徙,9月中旬开始,北京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启动2024护航候鸟秋季专项行动,坚持对破坏野生鸟类资源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重拳严打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野生鸟类的违法犯罪行为,并联合园林、城管等部门对非法鸟市开展清理整治,全面护航候鸟迁徙“生命线”。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北京全市破获涉野生鸟类案件36起,49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查获野生鸟类720余只,粘网、弹弓等非法狩猎工具140余件。打击犯罪,全力护航候鸟平安迁徙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北京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结合候鸟迁徙期间非法狩猎等案件的发案规律特点白昼美人,针对水源地附近的撂荒地、空地和浅山区林地等鸟类易停留、觅食的重点区域,一方面发挥森林公安民警“铁脚板”的优良传统,充分利用“车巡+步巡”的方式,对重点区域进行巡逻巡控,及时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另一方面,加大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应用,动态掌握候鸟迁徙情况,严防发生网捕、下套等破坏野生鸟类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广泛动员护林员、生态林管护员、野保志愿者及爱鸟人士等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积极发现举报粘网捕鸟、弹弓打鸟以及贩卖野生候鸟等违法犯罪线索,警民携手织密平安网。”森林公安分局刑侦支队民警白俊丽介绍。10月下旬,公安机关根据爱鸟人士提供的线索,在丰台区某地将正在非法狩猎的李某抓获。经调查,犯罪嫌疑人李某通过架设粘网、布放诱鸟的方式非法猎捕野生鸟类,共计非法狩猎野生鸟类82只。最终,李某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多部门联动,严厉打击整治野生鸟类非法交易据悉,为严厉打击整治野生鸟类非法交易的情况,森林公安分局协同园林绿化、城管执法等部门,积极配合属地政府开展自发鸟市清理整治工作,消除风险隐患。同时白昼美人,警方加强与行政主管部门和检法机关协同联动,解决好案件移送、野生动物救助、行政许可调取等问题。自秋季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森林公安协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属地政府,对全市重点点位开展27轮次联合执法行动,解救野生鸟类480余只。工作中白昼美人,森林公安重点围绕自发鸟市非法交易问题开展整治,对多个重点鸟市开展摸排暗访,在全面掌握自发鸟市规律特点的基础上,协同市园林绿化、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及各区属地政府开展联合执法,全面开展打击整治工作。10月19日,在某自发鸟市,森林公安民警将正在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鸟类的贾某抓获,查获国家重点野生鸟类27只,犯罪嫌疑人贾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记者了解到,2024年候鸟迁徙季已近尾声,北京森林公安民警将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理念,重拳严打涉及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活动白昼美人,全力保护首都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警方提示,市民如发现有非法猎捕、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新京报记者 吴梦真编辑 彭冲 校对 张彦君

原标题:告别纸质票据,民航总医院门急诊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功能今起上线

新京报讯(记者慕宏举)股东向公司转账的款项被记成“其他应付款”,债务公司要求股东还债被拒,债务公司遂起诉要求将股东列为被执行人承担补充责任。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法院支持债务公司诉求,两股东均应承担补充责任。新京报记者了解到,甲公司于2013年成立,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其中股东张某认缴180万元,股东阎某认缴60万元。2021年9月29日,因为甲公司迟迟没有履行两年前就已到期的1000万元债务,乙公司起诉甲公司还款并获法院支持。执行中,甲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而乙公司发现甲公司股东张某尚有124.5万元未实际出资、阎某尚有54万元未实际出资,便于2023年6月申请将二人列为被执行人并要求其承担补充责任。张某、阎某则主张,其二人曾经通过阎某向公司转账220万元,已完全履行出资义务,不应再承担补充责任。这220万元是何来历?原来早在2014年,股东阎某曾分三笔向甲公司转账共计220万元,公司记账凭证中记载为“其他应付款”。直到2021年9月6日,甲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前述220万元款项包含了股东阎某自己的54万元出资款,以及受股东张某委托代其出资的124.5万元,所有出资都用于公司运营。2021年11月,张某将全部180万股权转让给阎某。北京二中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案涉220万元款项是否已经转为股东实缴出资。其一,阎某向甲公司转账220万元时并无缴纳出资款的意思表示,即使该220万元汇入甲公司账户后用于公司经营支出,亦不能直接证明阎某汇款时系缴纳股东出资款。结合公司记账凭证等证据白昼美人,该款项应认定为阎某对甲公司的债权。其二,甲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将该款项确认为补缴出资款时,甲公司与乙公司已发生合同纠纷诉讼,甲公司的股东应对此知情。在甲公司涉诉且即将被判决负债的情况下,股东会以决议形式将股东的债权转化为股东对甲公司的出资款,等同于认可股东以其对公司享有的债权抵销其出资义务,进而等同于赋予了股东债权优先于其他债权受偿的地位,将会导致对包括乙公司在内的其他外部债权人不公平的结果。因此,阎某依据股东会决议主张其已实缴出资,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阎某与张某均明知双方未实缴出资,张某于前述股东会决议之后将其股权转让给阎某,乙公司作为债权人仍有权主张原股东张某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阎某作为受让人应对张某的前述责任承担连带责任。最终判决支持乙公司追加张某、阎某为被执行人。张某应在其未出资124.5万元范围内对甲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向乙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阎某应在其未出资54万元范围内对甲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向乙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并在124.5万元的范围内对张某的补充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编辑 甘浩校对 杨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