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5.0

丹道至尊

导演:郭光俊

年代:2014 

地区:港台 

类型:神豪 合集 合集 其他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2月13日 05:57

原标题:范敏祺:系出名门的著名陶瓷国大师

新京报讯(记者慕宏举)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京剧梅派艺术,由中国戏曲学院主办的国家艺术基金2024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京剧梅派经典剧目表演人才培训”于6月11日正式开班,该项目由梅派第二代传人张晶主持,历经数月于12月12日在中国戏曲学院小剧场举行了结业仪式。新京报记者获悉,6月11日的开班仪式在中国戏曲学院隆重举行,学院院长尹晓东在致辞中强调,此次培训项目是弘扬梅兰芳先生艺术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培养高端梅派艺术传承人的关键环节。多位艺术教育界和京剧界的专家学者出席了仪式,并对项目的实施给予高度评价。尹晓东院长还为授课导师代表颁发聘书,学员们正式开启了紧张而充实的学习旅程。此次培训覆盖全国14个地区的青年演员,共招收正式学员30人,其中表演专业24人,器乐专业6人。学员在学习期间深度研习了《贵妃醉酒》《刺虎》《穆桂英挂帅》《抗金兵》《凤还巢》《太真外传》等经典梅派剧目,并在名师指导下进行艺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全面训练。培训班还特别邀请李玉芙、沈世华、马小曼、李胜素、张晶、李红艳、舒健、王福龙等京剧名家担任导师,帮助学员提升艺术造诣与文化修养。为展示学员的学习成果,项目于12月9日至12月11日在北京人民剧场举办了成果汇报演出。这不仅是对学员培训成果的集中检验,更是一次向公众传播梅派经典艺术的文化盛宴。12月12日的结业仪式上宫第二部全集,学员们表达了对导师和学院的感激之情,并表示将继续努力传承和弘扬京剧梅派艺术。中国戏曲学院相关领导对项目的圆满完成表示祝贺,同时勉励学员以更大的热情投身于京剧艺术的传承与创新中。新京报记者了解到,“京剧梅派经典剧目表演人才培训”项目不仅成功培养了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梅派艺术传承人,也为京剧艺术的传承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这是中国戏曲学院与国家艺术基金合作的一次成功实践,更是推动戏曲艺术繁荣发展的重要探索。此次项目的举办不仅体现了中国戏曲学院在传统文化传承中的重要地位,更彰显了国家艺术基金对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展的深远意义。为未来培养更多戏曲艺术人才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京剧艺术在新时代的传承与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编辑 杨海 校对 陈荻雁

原标题:非法收受财物2.61亿余元!韩勇受贿案一审开庭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广东佛山市南海警方曾对孔彪案的侦办过程有所披露。据南海警方2019年6月通报,南海公安在广东省公安厅、市局禁毒支队的统一指挥下,经过数月的前期侦查和跨省收网行动,联合江苏宿迁、山东临沂等地警方,成功侦破全国首例大批量交易毒品原植物大麻种子的涉毒案件,抓获涉案嫌疑人41名,缴获大麻种子4.3吨。

通报称,2018年11月宫第二部全集,南海公安在侦办一宗种植、吸食大麻案件过程中,现场查获大麻植株3株、大麻叶10克、大麻种子5颗。经审讯,涉案嫌疑人交代了其种植用于吸食的大麻种子是通过网购网站的“某林花语种业”网店购买的。办案民警立即对该网店进行核查,发现“某林花语种业”网店已经关闭。经进一步侦查,民警发现另有一家名为“江苏某泰种业”的网店,经营商品、商家地址、联系方式等均与“某林花语种业”一致,遂对“江苏某泰种业”进行深入侦查,并掌握了该公司及经营者孔某(注:孔某指孔彪)和其妻子吴某玲(女,31岁)的相关信息。

2020年3月,佛山南海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孔彪犯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两千元。孔彪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20年5月,佛山中院对此案作出刑事裁定,撤销南海区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发回南海区法院重新审判。就在南海区法院重新审理过程中,南海区检察院于2021年7月8日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向南海区法院撤回对孔彪的起诉。2021年11月,孔彪获得了近16万元的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

孔彪的辩护律师戴国梁表示,火麻不具备毒品利用价值宫第二部全集,不能直接作为毒品吸食。国外以及国内的禁毒大省(如云南省、黑龙江省),根据实际情况对大麻做了分类,细分为工业大麻和毒品大麻。工业大麻的四氢大麻酚(简称THC)的含量是小于0.3%,毒品大麻的THC含量大于0.3%。在本案中,孔彪销售的火麻种子种植出来的就是工业大麻,公诉机关没有证据证明孔彪销售的是毒品大麻。此案的一个教训是,警方在办理此案时没有对相关大麻种子进行专业鉴定,没有弄清工业大麻和毒品大麻的区别。

判决书显示,临沂市罗庄区检察院指控,2018年9月以来,侯如涛、马爱红在经营的临沂市罗庄区鲁南国际粮油物流城“恒源粮行”商铺内,以牟利为目的,将从内蒙古自治区格林格尔县城关镇白建军处购入的未经灭活的大麻种子30吨进行贩卖。期间,侯如涛、马爱红将该批大麻种子向他人销售共计17.21吨。案发后,在侯如涛、马爱红的恒源粮油商行及仓库扣押大麻种子12.79吨。经临沂市公安局鉴定,从侯如涛处扣押送检的大麻种子中检出大麻酚和四氢大麻酚成分。经鉴定,上述大麻种子未经灭活。公诉机关建议对侯如涛、马爱红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并处罚金,可以适用缓刑。

此外,判决书显示,临沂市罗庄区检察院指控,2016年以来,白建军在内蒙古和林格尔县城关镇以营利为目的收购销售大麻种子。2018年9月以来,白建军向侯如涛、马爱红销售未经灭活的大麻种子共计30吨。案发后,白建军位于内蒙古和林格尔县城关镇的仓库扣押大麻种子20.02吨。经临沂市公安局鉴定,从白建军处扣押送检的大麻种子中检出大麻酚和四氢大麻酚成分。经鉴定,上述大麻种子未经灭活。

《驳回申诉通知书》显示,罗庄区法院表示,经审查,原审判决的主要依据是,由临沂市公安局出具的《检验鉴定报告》显示,从处扣押送检的大麻种子中检出大麻酚和四氢大麻酚成分;青岛农业大学生命科学院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鉴定结果为送检样品均为桑科大麻属植物大麻的种子,并且这些种子是未经灭活的大麻种子,具有发芽能力。

罗庄区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规定的“数量较大”:(一)罂粟种子五十克以上、罂粟幼苗五千株以上的;(二)大麻种子五十千克以上、大麻幼苗五万株以上的;(三)其他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根据立法本意,只要非法买卖的“大麻种子”是未经灭活,并达到一定数量即构成该罪。综上,法院认为,侯如涛等三人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的再审条件,原判决应予维持。

之后,侯如涛、马爱红、白建军三人继续向山东省高院申诉。在申诉中,三人提出,应对涉案大麻中的四氢大麻酚含量是否超过0.3%进行定量鉴定,原审法院没有对涉案大麻种子是“工业大麻”还是“毒品大麻”作出认定及区分,系枉法裁判;其下家孔彪以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被判刑一年二个月后,又被撤销起诉,并获得国家刑事赔偿15万余元,应同案同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