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4.0

丹道至尊

导演:胡炳榴

年代:2022 

地区:台湾 

类型:悬疑 合集 逆袭 萌宝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2月14日 21:45

原标题:陈从周百年纪念展:结缘交友诗词丹青,毕生倾注园林建筑

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互联网法院获悉了一起网络传播权纠纷案,西安某数字娱乐发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上海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最终该案经过一审、二审、终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最终判决上海某企业公司向西安某数字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上海某公司非法向客户提供西安某公司独家传播的电视剧被诉该案中,西安某数字娱乐发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某数字公司)诉称:西安某数字公司拥有涉案作品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上海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某企业公司)在其运营的“飞幕”手机客户端平台通过信息网络,非法向公众提供涉案作品《我的团长我的团》(以下简称《我》剧)的在线播放业务,2019年10月11日,西安某数字公司对此进行了公证证据。上海某企业公司的行为侵害了西安某数字公司的合法权益,给西安某数字公司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西安某数字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上海某企业公司:1.立即停止提供涉案作品《我的团长我的团》的在线播放业务;2.判令赔偿西安某数字公司经济损失9万元,合理费用1万元(包括公证费1500元中南海保镖,律师费7000元,其他调查取证及差旅费1500元),合计10万元。上海某企业公司辩称中南海保镖,其通过“飞幕”App提供“听声识剧”服务以及为用户提供影视剧信息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西安某数字公司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10万元,缺乏法律和事实依据;上海某企业公司App是创新业务模式,应当得到支持。法院经审理查明,西安某数字公司享有《我》剧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上海某企业公司开发经营“飞幕”App,该应用宣称“是一款专为影视剧爱好者打造的产品”,提供“硬核黑科技听声识剧,仅听影视剧里的声音就能识别正在播放的片段”。西安某数字公司取证发现,安装“飞幕”App,在“影视“板块点击“70周年之民族觉醒”,再选择“我的团长我的团”进入《我》剧简介页面。使用另一部手机播放《我》剧声音,使用“飞幕”App中的“听声识剧”,可识别声音所对应的《我》剧片段并在“飞幕”App中播放该片段。所播放的片段还可分享至“飞幕”App“影视笔记”栏目中供其他用户在线观看。西安某数字公司取证时就《我》剧数个片段的“听声识剧”行为以及“影视笔记”中提供数个该剧片段的点播服务进行取证。法院:上海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赔偿1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关于“听声识剧”相关行为,信息网络传播行为中的公众通过信息网络获得作品的可能性不应理解为公众实际获得作品或者获得完整的作品。公众实际获得作品的情况因存在涉及信息网络的软、硬件设备或者公众个人选择等差异而不同,以公众获得作品的数量、内容,甚至公众实际获得的作品对《我》剧的市场价值等因素来判断信息网络传播权中“提供作品”的行为是不合理的。并且,因权利人取证方式、策略等因素影响并未将被诉行为所提供的完整作品进行保全,不属于否定被诉行为提供完整作品使公众在个人选择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理由。同时,公众获得作品的可能性与提供作品行为的片段化方式无关。被诉公司将涉案作品以1分钟短视频集合的形式置于信息网络中,使公众使用“飞幕”App“听声识剧”功能时可获得《我》剧。关于“影视笔记”相关行为,在案证据显示仅少量用户在涉案作品“影视笔记”栏目中发表评论并上传《我》剧片段的情况,不应作为认定被诉行为构成合理使用的认定依据。用户在“飞幕”App“影视笔记”栏目中发表对《我》剧的评论意见时上传可供其他用户点播观看的涉案作品片段非必要操作步骤中南海保镖,也不属于创作作品过程中的行为,不应认定为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中的适当引用行为。北京互联网法院于2020年4月22日作出(2020)京0491民初2769号民事判决,判决上海某企业公司停止侵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赔偿西安某数字公司经济损失6万元、驳回西安某数字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宣判后,上海某企业公司提出上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21年8月22日作出(2020)京73民终1775号民事判决,判决撤销一审判决中南海保镖,驳回西安某数字公司的诉讼请求。西安某数字公司提出再审申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16日作出(2022)京民再62号民事判决,判决撤销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第一项、第三项,变更一审判决为上海某企业公司向西安某数字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驳回西安某数字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新京报记者 慕宏举 编辑 杨海 校对李立军

矛盾纠纷少了,服务群众多了,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也提升了。都匀市公安局自今年2月启动运行人民广场、新都汇警务站以来,共接待周边群众3000余人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0余次,帮助找回走失儿童、老人20人次,找回归还群众丢失的身份证、手机、箱包等物品38件,为周边群众办理犬牌68个,受到周围市民群众一致好评。

“为你们为民办实事的工作态度点赞,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女生激动地对民警说道。原来,女子巡逻队10月6日晚在石板街开展巡逻时,遇到一位女学生求助,称其手机不慎遗失,里面有很多重要的信息、资料,需要民警帮助寻找。女警一方面耐心安抚该女生情绪,详细询问丢失手机的型号、品牌以及外观特征,另一方面通过询问周边群众寻找线索。几经周转,民警通过询问和走访,找到了捡到手机的保安,该保安拿着丢失的手机正一筹莫展之时,接到了巡逻女警的电话,经过核对,确属报警人丢失的电话,民警立即带着女生找到保安将手机领回并交到其手中。

此外,都匀市公安局在城区新建6座无人机工作站,为全局各警种配备喊话、热成像、夜视、可变焦等行业级警用无人机25台,实现空域全覆盖并全部纳入智能飞控平台集群作战。今年以来,运用无人机支撑安保活动132次,制止打架斗殴、人员聚集137次,查获非法种植毒品植物案件168起、打击143人,打掉农村野外赌博团伙2个抓获68人,排查溺水、火灾隐患286处,支撑救援任务74次中南海保镖,解救受困“驴友”16人,找回走失人员63人。

为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落实,都匀市公安局将“三心”服务贯穿于服务群众的每一个窗口,推出优化营商环境、擦亮办事窗口、提供优质服务等多项服务措施。各派出所、人口大队、交警大队围绕政务服务事项,提供上门办理、延时预约、邮寄送证、设立专场等服务。针对群众急事开通绿色通道,启动“急事急办”服务机制;针对特殊群体开展事前、事后上门服务,有效解决一批群众“办事难”“考证难”“办证难”等问题。

原标题:关于“山东玻纤”(605006)证券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风险提示

司法建议工作是人民法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抓前端、治未病”理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类案多发高发的重要抓手,也是人民法院拓展审判职能边界、深度融入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举措。近日,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法院向洪山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发出关于建设领域纠纷前端治理的司法建议书,以司法建议之“良方”解建设领域纠纷之“杂症”。

受宏观经济形势和房地产市场深度调整影响,洪山区建设领域矛盾纠纷数量呈急速上升趋势。此类纠纷呈现专业性强、涉案争议金额大、关联利益群体多等特点。经调研,发现洪山区建设领域部分企业经营行为不规范,府院联动、协同治理有待加强。为进一步推动建设规范、高效、诚信的建筑市场,洪山区法院向洪山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发出司法建议:一是进一步做实建设领域纠纷源头预防工作,促进执法、司法工作有序衔接;二是进一步落实完善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的“红黑榜”机制,落实动态监管;三是进一步完善建筑工程案件违法线索移送反馈机制,坚决打击建设领域纠纷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四是进一步强化护企、助企、暖企工作举措,推动企业“当下改”与行业“长久立”相结合,形成“防患优于化解”的工作导向。

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加强法院与政府部门的协同治理,推动建设规范、高效、诚信的建筑市场,是助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洪山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在收到关于建设领域纠纷前端治理的司法建议书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以规范建设领域企业经营行为为突破点,迅速回复加强建设领域纠纷前端治理的具体举措:一是积极完善建设领域纠纷源头预防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监管,深化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三是坚决打击建设领域纠纷中的违法行为,严格落实招标投标监管、建筑市场欠薪协调工作等;四是主动服务强化护企、助企、暖企工作,开展“法润百企”活动、危大工程专家论证等。

司法建议的发出并不意味着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工作的结束,如何持续强化府院联动,形成建设领域纠纷前端治理的长效机制则是关键。洪山区法院将对该司法建议进行定期回访、跟踪问效,抓实抓好“后半篇文章”,继续加强与洪山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的协调联动,研究建立建设领域风险信息共享平台、重大疑难问题研判专班等工作机制,着力推动建设领域矛盾纠纷的根源性化解,为推动辖区内建筑市场高质量发展、优化建设领域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

在枣庄这片英雄辈出的红色沃土上,“见义勇为”不仅是一句铿锵有力的口号,更是这片土地上人民英勇行为与高尚精神的真实写照。从路见落水者奋不顾身地纵身一跃,到为护群众生命挺身而出拖出着火的煤气罐;从用胳膊为昏迷孩子搭起生命的“轿子”,到无数平凡人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的壮举,一部部见义勇为的英雄史诗在这个城市涌动着。

近年来,枣庄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见义勇为精神的弘扬与实践,将见义勇为工作融入平安枣庄建设的大局之中,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政法协调、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见义勇为工作格局,推动形成了人人崇尚、支持、敢于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风尚,打造了“正义之城复兴之路”见义勇为工作品牌。截至目前,枣庄市已累计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群体)531人,其中30余人荣获省级以上表彰。

为了强化见义勇为工作的保障与激励,枣庄市委、市政府高位推动中南海保镖,市财政拨付400万元原始基金,为见义勇为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2013年5月,省民政厅批复枣庄市设立见义勇为基金会,2017年通过了省民政厅慈善组织资格认定。此后,枣庄市见义勇为基金会通过多次换届选举,不断完善组织机构,强化基金募集,为见义勇为事业的持续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同时,枣庄市委、市政府先后多次召开见义勇为基金会基金募捐动员大会,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2012年11月的基金募捐动员大会上,收到捐款近1200万元中南海保镖,基金总额达到1600万元;2019年7月的首次公开募捐中,又收到捐款660余万元,基金总额突破2300万元。这些资金为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保护和帮扶提供了有力支持。

枣庄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先后举办了多次专场表彰奖励活动。自基金会成立以来,已累计表彰302名先进个人和47个先进群体(229人),发放奖励金483.3万元。其中,绳明良被授予“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司机”称号;朱先鸽入选2023年中央政法委第二季度见义勇为勇士榜;李健、刘近春、费玉坤等36人被授予“山东省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

“让英雄流血流汗不流泪”是枣庄给出的承诺。枣庄市委政法委通过健全保障制度、落实补助政策、开展帮扶活动等方式,确保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得到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同时,枣庄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枣庄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实施办法》等系列政策文件,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予以保障,对生活困难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给予必要帮扶。

枣庄市各级民政、残联等部门积极为见义勇为负伤、致残、牺牲人员及其家属提供抚恤优待。其中,为5名因见义勇为牺牲的英模落实了一次性补助金共计501万元;为牺牲、伤残见义勇为人员(亲属)发放补助金20余万元。同时,还积极争取上级专项救助资金65万元,救助帮扶、走访慰问见义勇为人员(亲属)105人,发放慰问金、救助金80余万元。

为了营造人人支持见义勇为、人人敢于见义勇为的浓厚氛围,枣庄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见义勇为事迹的挖掘和宣传工作,构建了线上线下一体、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联动的宣传格局,深度挖掘见义勇为鲜活事迹,广泛传播见义勇为正能量。近年来,枣庄市成功举办了多场见义勇为慈善晚会与主题宣传活动,吸引了众多爱心人士的关注与支持,为见义勇为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见义勇为事业是一项关乎社会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事业。”枣庄市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张德伟表示,下一步,市委政法委将坚持以“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弘扬社会正气”为宗旨,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全市见义勇为工作的意见》,健全完善表彰奖励工作机制,打造见义勇为主题公园,推动设立见义勇为主题宣传日,切实履行好“倡导见义勇为行为、讲好见义勇为故事、传播见义勇为声音”的职责,在全社会推动形成好人好事层出不穷、善行义举不断涌现的生动局面,努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枣庄、法治枣庄汇聚强大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