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6.0

丹道至尊

导演:冯小刚

年代:2012 

地区:日本 

类型:日本 日本 穿越 悬疑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26日 00:49

原标题:一县撤销39所村小

村道井盖“一碰就碎”——据11月18日央视新闻报道,近日,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青白石街道石沟村一位村民在社交媒体发布视频称,村道上新换的井盖质量差,一只手就能轻松拎起,用铁锹不费多大力气就敲下了一块,担心会给往来群众带来安全隐患。此事引起网络热议,网友将涉事井盖称为“牛皮纸”井盖。媒体调查显示,事发路段是一段尚未验收交付的新建路面,在施工过程中,有4个井盖遭到损坏。村里要求施工队对其进行更换,但施工企业的供货商仓库里承重40吨的井盖暂时缺货,施工负责人便指示工人先买几个便宜的井盖临时过渡一下。

因为符合标准的井盖缺货所以临时买了几个便宜的“过渡”,这说法看似合理,但未免太简单草率了。井盖显然不是盖住就行,其质量如何往往关系着公共安全,所幸此番“牛皮纸”井盖被发现得早,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视频发布后一天内,问题井盖也已被全部更换。目前,当地纪委监委、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已成立了联合调查组,调查涉事人员责任,涉事4个井盖也被送到专业机构进行鉴定,井盖的生产和销售溯源工作正在进行。

“牛皮纸”井盖,虽然是发生在村道上未竣工路面的个案,但报道中涉及的两个细节值得注意。其一,合规型号的井盖暂时缺货,于是就换上不符合要求的先应付一下,施工方一句“当时我们谁也知道这个东西不合格”,背后潜藏着一种凑合、侥幸的心理;其二,临时过渡的井盖不仅标号不对,质量也不过关,铁锹可以轻易将其破坏、重量明显偏轻,这样的情况是否意味着问题井盖并非个别?

近年来,社会安保措施和公众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但一些特殊点位容易成为安全保障过程中被遗忘的角落,诸如未竣工的工地上裸露的天井口临时用木板盖上、人迹罕至的河道旁救生设施破损或丢失多时等情况不时被曝光,有的还造成了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很多时候,未开放、未竣工、未通车、没人来等成了一些地方和单位麻痹大意的借口。

与此同时,一些事关公共安全的设备和用具质量堪忧,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情况并不鲜见。一撞就碎的安全帽、灭不了火的灭火器、一烧一个洞的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一些商家为降低成本、谋取利益,敢于在这些“救命神器”上做手脚,以至于“安防产品不安全”的闹剧不时上演。这些粗制滥造、不堪一击、关键时刻掉链子的设备和工具,某种角度上也是安全陷阱和隐形杀手,极大降低着人们避险、脱困的可能。

相关乱象背后的现实土壤值得深挖。这当中,有“花最少的钱,装最重视安全的样子”的投机思维,有“大概率用不上”“临时过渡几天”的侥幸心理,有“天高皇帝远,监管查不到”的经验主义,或许还有“工期紧张”“不了解市场情况”等理由。但这些,都不是让安全让路的理由。生命无价,涉及生命的产品和设施,其实不存在任何“过渡期”和容错空间,因为危险随时可能到来。

原标题:德国汽车工业能否恢复昔日荣光?

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获悉了一起民事纠纷案件。由于商品销量不及预期,商家与带货公司之间因服务费、违约金等问题产生了争议,商家起诉带货公司要求退还服务费并支付违约金,最终获法院部分支持。销量不及预期,商家起诉带货公司为了利用直播推广产品,A公司(产品方)与B公司(带货方)签订服务合同。合同约定,B公司向A公司提供带货服务地球再发育,B公司承诺于2022年4月5日前完成销售总额90万元的目标,并按销售额17.5%收取费用,若B公司未完成,则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延长合作时间或者B公司向A公司按比例退款。合同还约定,违约方对非违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合同标的额30%的违约金,并赔偿非违约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由于B公司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足量销售商品,A公司将其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合同,要求B公司退还已支付的服务费69505元,B公司向A公司支付违约金60000元。丰台法院经审理认为,A公司找到B公司对自己的产品进行直播带货,双方就案涉网络推广服务形成服务合同关系。双方订立的《服务合同书》对合同解除、服务费以及违约金均有约定。经查,双方曾通过微信就退款事宜进行沟通协商,B公司工作人员也明确表示公司同意退款。A公司已向B公司支付服务费70000元,而B公司就本次服务完成的销售额为2828.44元。因此,法院判决确认双方合同解除;判令被告B公司向A公司退回服务佣金,但不是全额退回,B公司仍可以保留依据其直播销量应得的服务佣金;同时由于销量未达标且未按时退款的情形存在,B公司应当按照对A公司实际造成的损失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宣判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现一审判决已经生效。法官:商家与主播应对流量变现的风险进行预估和分担法官表示,该案中,案涉合同因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解除条款,即使未能协商一致,也可以根据约定,以通知形式解除合同;而因某些特殊原因使得直播带货的合同目的根本无法实现时,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权通知解除合同。对于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针对“合同解除有什么法律后果”这一问题,法官解释称,《民法典》第566条规定的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如下:一是未履行的债务不再履行。就本案而言,当双方协商一致后,合同就已经解除,原本约定的合同义务双方不需要再履行,即A公司不再支付服务费,而B公司也无需再提供带货服务。二是恢复原状及赔偿损失。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合同解除的受损方还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在本案中,A公司就要求B公司退回服务费。三是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当中合同解除的直接原因,是B公司带货销量不达预期,属于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故A公司可以要求B公司支付违约金。四是担保责任,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虽然本案中没有担保情形,但还是要注意: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并不当然地随着主合同的解除而免除。此外,针对“如何认定违约金过高以及如何进行调整”的问题,法官称地球再发育,根据《民法典》第585条规定,当事人请求法院减少违约金的,法院应以《民法典》第584条规定的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予以衡量,作出裁判。约定的违约金超过根据《民法典》第584条规定确定的损失的30%的,一般可认定系“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适当减少的,应承担举证责任;相对人主张违约金约定合理的,也应提供相应证据。法院从违约金与实际损失相关关系的角度地球再发育,以法律规定的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等予以确定,具有一定自由裁量的性质。本案中,A公司主张违约金确有事实依据,但其并未就实际损失提交相应证据材料,故法院对违约金酌情予以调整。法官提示,商家与主播在订立网络直播服务合同、约定直播推广服务时,双方应对流量变现的风险进行预估和分担,结合具体的合作模式以及销售产品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地球再发育,对选货、定价、库存处理、最低销量以及相应的违约后果进行明确约定。当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双方应及时沟通,通过平等协商对合同的继续履行或解除达成意见地球再发育,避免产生后续纠纷。此外,带货主播应严格遵守产品的有关商业秘密及其他保密义务,并根据不同的合作模式进行调整,有需要的话可以进行相关竞业限制条款的约定。而商家也应对产品的售后及维护等事项进行相应的配合。新京报记者 慕宏举编辑 彭冲 校对 贾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