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9.0

丹道至尊

导演:黑泽明

年代:2012 

地区:大陆 

类型:重生 其他 甜宠 复仇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2月08日 05:33

原标题:7岁女孩失踪26年 家属怀疑其被爷爷家邻居卖给玩把戏的

11月22日10时许,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反诈中心研判发现,一大额取现账户有重大涉诈嫌疑。很快,城桥镇一银行网点反馈,一名40来岁的女子黄某某当天上午曾在银行柜面取现20万元。根据银行记录,黄某某于11月21日以亲戚买房借钱为由,向银行提出大额取现申请,经调查,该笔大额转账资金系河北唐山一被害人被诈骗的钱款。

原来,11月初,黄某某在网上结识一名网友后,两人迅速发展成“网恋关系”,不久于波主演的电视剧,对方让她参与到其“黄金投资”中来。看到“男友”的账户一直在赚钱,心动的黄某某在“男友”诱引下,注册了自己的账户,前后共充值30余万元,然后按“男友”的指导投资,账户刚开始时有“赢利”,不想到月中时账上的钱亏得所剩无几,“男友”安慰她说没关系,只要跟着他投资,钱以后还会赚回来,黄某某选择继续相信。

另一边,与黄某某接头取现的陌生人阮某某如实交代犯罪事实。据悉,阮某某系为诈骗分子取送现金的“专职车手”,在相关诈骗微信群里接到取现暗示后,与对方私信单独联系,进一步明确取现地点、时间和金额于波主演的电视剧,到达指定位置后,再得到类似“过桥人”角色的联系方式,乔装打扮实施取现。如果取现顺利,阮某某会得到诈骗分子新的指令,将现金送至规定地方,并取得报酬。阮某某还交代于波主演的电视剧,其作为“车手”于波主演的电视剧,为诈骗分子运送现金范围涵盖长三角区域。

原标题:金义安:桃李满天下的山水画家

据长沙市望城区法院微信公号消息,近日,该区法院审结了一批侵犯明星肖像权的案件。该批系列案共30件,系商家擅用明星照片引流,其中26起涉侵犯明星景甜肖像权、4起涉侵犯明星陈莎莎(艺名陈紫函)肖像权。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0.8万元至2.7万元不等的经济损失于波主演的电视剧,同时要求侵权商家在其店铺主页上连续10天发布道歉声明。

景甜系中国内地影视演员,曾参演过多部影视作品,具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某平台多家店铺在售卖服装时,未经景甜及其经纪公司许可,擅自在其商品宣传中使用艺人图片,并在商品名称中标注“景甜同款”“明星同款”等文字内容,用于推广所售卖的服装。无独有偶,4家店铺未经影视明星陈莎莎同意,擅自使用陈莎莎的肖像用于经营。景甜、陈莎莎发现这一情况后,认为其肖像权受到损害,遂将对应商家起诉至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在其经营的网店擅自使用原告肖像图片用以宣传服饰商品销售,已构成对原告肖像权的侵害,被告应对此承担肖像侵权责任。由于景甜、陈莎莎的团队之前已经联系过商家,要求其删除相关内容,众多网店已将相关侵权内容删除,法院综合考虑了原告的知名度、被告的过错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判决被告赔偿原告0.8万元至2.7万元不等的经济损失,同时要求侵权商家在其店铺主页上连续10天发布道歉声明,以消除不良影响。案件判决后,部分原、被告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肖像权作为人格权之一,其关乎个人形象与名誉,也蕴含着潜在的经济价值,肖像权的侵犯在于未经许可的使用行为本身,其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是否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或是否存在主观恶意。”法官提醒,不仅是明星的肖像权,每个公民的肖像权都受到法律保护。在使用他人肖像进行商业宣传之前,必须获得合法授权,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这不仅是对他人权益的尊重,也是维护健康商业秩序的必要举措。同时,在遇到侵权行为时,也应及时收集保存证据,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