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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道至尊

导演:贾樟柯

年代:2024 

地区:金华 

类型:强者 萌宝 英国 穿越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2月16日 14:25

原标题:新华网与网易《蛋仔派对》联合发布“数字冰雪文旅地图”探索文旅上分新答卷

公安部高度重视打击整治“网络水军”违法犯罪工作,依托“净网2024”专项行动全力出击,聚焦造谣引流、舆情敲诈、刷量控评、有偿删帖等突出违法犯罪活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整治工作。今年以来,共侦破案件900余起,抓获嫌疑人5000余名,通过阶段性打击,全力挤压“网络水军”违法犯罪活动空间,切实维护网络公共秩序。今日,公安部公布依法打击“网络水军”违法犯罪10起典型案例。

四、江西抚州公安机关侦破邹某某等人网络敲诈勒索案。江西抚州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查明,邹某某等人成立网络传媒公司,开设多个自媒体账号,搜集大量企业负面信息,并在多个互联网平台上发布,以此威胁受害企业,索取钱财,累计发布帖文近万篇,敲诈企业100余家,非法获利1000余万元。江西抚州公安机关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

五、河南南阳公安机关侦破宋某某等人网络敲诈勒索案。河南南阳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查明,宋某某等人冒充记者身份,租用网站版块,以夸大、歪曲等手法在网上编造发布负面帖文及视频2000余条,以协助删帖、采访曝光为要挟对多家企事业单位进行敲诈勒索。河南南阳公安机关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查获虚假新闻手稿3000余份。

六、浙江台州公安机关侦破范某等人刷单炒信案。浙江台州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查明,范某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搭建网站平台从事刷单活动颤抖者,由商家在平台发布任务,再由刷手接单并在相应电商平台完成虚假购物和好评,以此提高商家的销量、好评度及排名,累计为3万余家商户提供刷单服务,刷单数量1000余万条。浙江台州公安机关已抓获犯罪嫌疑人26名。

十、辽宁锦州公安机关侦破西某等人有偿发布虚假信息删帖案。辽宁锦州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查明,西某等人招募300余人,在国内多家知名汽车测评平台有偿提供所谓“舆情监测”服务,根据特定话术模板发布“吹捧”帖文,通过特定方式删除或下沉网上负面帖文,累计发布40余万条虚假评论,删除负面评论1000余条。辽宁锦州公安机关已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

近日,4位听障人士急匆匆来到小南海派出所求助,他们的手机不慎遗落在出租车上,多次拨打却无人接听。民警耐心的比划和书写交流,终于确定了手机丢失的地点和号码。随后,民警迅速联系上了捡到手机的出租车司机,并火速前往取回了手机!当手机失而复得,4位求助人脸上绽放出喜悦的笑容,纷纷为民警点赞。为了表达感激之情,他们还贴心地送来了“冬日里的第一杯奶茶”。

在重庆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重庆市公安局刑侦总队的指导下,黄泥塝派出所采集了刘立的血样报刑侦支队入库比对,成功比中刘立的同胞哥哥DNA信息。刑侦支队通过进一步研判,发现居住在长寿区云台镇的刘中可能是其亲生父亲,立即协同人口管理支队根据研判信息及刘立幼时记忆,进行走访调查、开展深度研判,采集刘中的血样。

原标题:医疗保险巨头CEO被枪击,麦当劳和汉堡王莫名躺枪?

在一起建设工程中,天晴公司(化名)为楼盘安装木门后拿不到工程尾款,将发包方大力公司(化名)诉至法院,大力公司认为安装存在质量问题且天晴公司未履行质保维修义务,故反诉要求天晴公司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维修费损失。新京报记者获悉,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判决大力公司支付工程尾款,并对大力公司诉讼中伪造维修费支出相关证据的行为罚款10万元。项目完成后,发包公司拒付尾款并伪造维修费证据反诉2023年3月,天晴公司承接某楼盘木门安装工程,安装完成交付业主后,大力公司拖欠12万余元工程尾款未给付,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工程尾款。大力公司代理人表示不同意天晴公司的诉讼请求,其认为天晴公司安装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其被行政机关处罚,且天晴公司拒绝履行质保维修义务的行为给大力公司造成损失,故要求天晴公司支付违约金13万余元和维修费10万元。天晴公司代理人表示,案涉木门安装不存在质量问题,大力公司已对尾款12万余元的金额进行了确认,大力公司未按时付款违约在先,其才会停止维修。本案主张的尾款金额不包含质保金,其对质保金不再主张,同时大力公司提交的有关维修费的证据是伪造的颤抖者,维修单价过高,不符合市场价和行业惯例。大力公司为证明其维修费损失向法庭提交了其与案外人杨某签订的维修合同、维修结算单和付款凭证,显示大力公司依据维修合同和结算单向杨某支付维修费9万余元。但在法院核实上述证据原件的过程中发现,这些证据可能都是大力公司为了应对诉讼伪造的。后法院依职权调取了大力公司的银行流水并传唤杨某到庭,查实维修合同和结算单是大力公司为应对诉讼要求杨某配合签订的,大力公司向杨某支付的9万余元维修费又通过大力公司员工的账户最终回到大力公司账户上。法院:驳回发包公司反诉请求并罚款法院认为,综合案件证据情况,大力公司已通过微信方式对工程尾款金额进行确认,大力公司未依约履行在先的付款义务,天晴公司拒绝履行售后维修义务于法有据,因天晴公司未履行质保维修义务所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等损失与合同约定质保金金额相当,现天晴公司要求大力公司支付工程尾款12万余元的诉讼请求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故依法判决大力公司向天晴公司支付工程尾款12万余元,驳回大力公司全部反诉请求。同时,大力公司与杨某签订虚假的维修合同、维修结算单并进行走账属于在民事诉讼中伪造重要证据、企图隐瞒事实真相的情形,该行为严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妨害诉讼秩序,对其行为应予处罚,法院依法出具处罚决定书对大力公司罚款10万元。一审判决已生效,大力公司已主动履行判决并缴纳罚款。法官:伪造证据、虚假诉讼等行为严重扰乱司法秩序法官表示,本案是一起较为常见和典型的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天晴公司依据《承揽合同》要求被告大力公司支付欠付工程尾款,但大力公司以天晴公司存在安装质量问题和未履行质保维修义务作为抗辩,同时反诉要求天晴公司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维修费损失。本案中,大力公司主张维修费损失所依据的证据系其伪造,该行为属于单方实施的虚假诉讼,其目的是捏造事实、蒙蔽法院,骗取法院生效裁判谋取非法利益,从而损害对方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大力公司为证明维修费损失与案外人签订虚假维修合同、维修结算单并安排走账的行为,属于伪造重要证据、企图隐瞒事实真相的情形,该行为严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妨害诉讼秩序,故本院对其行为进行处罚。伪造证据、虚假诉讼的行为,增加了法院甄别证据真实性和认定案件事实的难度,严重扰乱司法秩序、破坏司法公正、有损司法权威。良好的诉讼生态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诚信诉讼适用于所有的诉讼参与人,贯穿于整个诉讼过程中,动歪脑筋,伪造证据、虚假诉讼的行为不仅可能面临处罚,甚至可能构成犯罪。本案在综合考虑诉讼参与人实施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以及诉讼标的额等各个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罚款金额,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给予制裁,在规制不诚信诉讼行为的同时,也有利于防止诉讼权利被滥用、司法资源被浪费,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同时,本案的审理也体现了法院深入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不断追求。“好的营商环境首先是讲诚实、守信用”,大力公司作为民营企业应当诚信经营,对于诚信经营的企业法律会坚决保护,而对于不诚信经营的企业法律绝不手软。新京报记者 慕宏举 编辑 杨海 校对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