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4.0

丹道至尊

导演:田歌

年代:2017 

地区:日本 

类型:合集 复仇 泰国 古装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30日 18:38

原标题:德天瀑布景区:边民端稳“旅游饭碗”文旅助力乡村振兴

“我很喜欢通过照片和视频来分享自己的经历。”王雨说,“比如聊起去过的旅游城市的特色美食詹姆斯达西,哪怕是很久以前的照片,我也要翻出来。找到的时候我是特别满足的。”她觉得,这是一种情感依赖,“可能以后不一定再有机会回到那个场景中做同样的事了,但照片里的故事、人物,会帮我回忆起那些时刻,这是非常有纪念意义的”。王雨大三时曾到一所中学实习,当时拍摄的很多照片和视频都保存了起来,“我会一直留着”。

“现在人们的时间越来越碎片化,看到一个‘干货’内容,就想存起来,或者内容较多,一时半会儿看不完,收藏起来以后可以随时看。这使我心理上感到充实,时间利用得也充分。”吴宇智说,“看到觉得‘可能有用’的东西,不收藏起来就有种‘亏’了的感觉,好像存起来了内容就是自己的了。”他觉得,现在网络信息越来越多,数字囤积也是人们面对海量信息的一种缓冲的方式。

为什么人们的数字囤积行为普遍?调查显示,53.3%的受访者感慨是一种心理安慰,“存上就尽在掌握中”,52.4%的受访者希望能保留“过去”,留住时光,51.1%的受访者表示存储成本低且容量无限大,50.0%的受访者表示追求安全感,担心以后会用到,42.2%的受访者觉得能获得自我满足感和控制感,34.9%的受访者表示操作便捷不费力。

华中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生吴旭瑶,专注于研究人在社会交往过程中产生的心理和行为表现,数字囤积是其研究的重点方向。她介绍,数字囤积行为的产生有很多原因,比如情感维系、提升自我、提高岗位竞争力等。“总的来说,数字囤积是出于一种对未来的担忧,囤积行为的合不合理主要看动机。如果是为了囤而囤,显然是不合理的。”

王雨觉得,数字囤积要注意两点。“一是尽量收集当下用得到的内容。比如我计划学习烘焙,还没有工具时就收藏了许多内容,结果过阵子我不打算学了,这些内容根本没用上,也懒得专门删除。不如让自己的电子空间从一开始就‘轻装上阵’。”另一方面,她认为要提高整理的执行力,“比如没用的照片拍出来就直接删除,降低集中处理的难度,也缓解畏难情绪”。此外,王雨特别希望各网络平台在功能设计上更加人性化。“有的平台设置了收藏分类、关键词检索功能,极大地提高了用户的使用体验,但有的平台就没有詹姆斯达西,打开收藏夹什么都在里面,很乱。”

“我发现喜欢囤积却最终利用率不高的情况非常普遍,也有不少人因后来的行为与最初储存时的预期相差较大而产生心理压力。”谢梦说,“我们需要理性地认识到,知识永远是无上限的,能保证在当下阶段做好想做的、该做的,就已经很棒了。额外的知识获取是在此基础之上做加法,所以我们首先要以平常心去看待,不给自己带来情绪负担。其次就是注意按需收藏,追求质量而不是数量。”

原标题:新华网视评丨“先用后付”不能让人莫名其妙

新京报讯(记者慕宏举)近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网上买猫引发的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此案中,买家在宠物猫发货前申请退货退款,但卖家以已注明“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款”为由拒绝。最终,四中院维持一审判决,判令卖家向消费者退还货款。2023年3月16日,李某在某平台上的宠物店购买了1只英国短毛矮脚猫。该宠物猫销售详情页标注,“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一旦付款拒绝一切退款要求,敬请谅解!”“特别注意由于非宠物问题发生不想购买的原因,私人原因(例如不想养了,家里不能饲养活体等)都不给予退款,望理解”。付款下单后当晚,李某认为宠物质保时间仅有15天过短、想延长到一个月被卖家拒绝,遂申请退款。卖家则表示,质保时间已提前告知、涉案宠物已出库送检、体检完成后即会发货,并拒绝了李某的请求。随后,卖家给李某留言,告知李某涉案宠物即将完成体检,询问是否发货。李某回复“我早就取消订单了,全额退款。”宠物体检完成后,卖家仍旧发货并通知李某。李某再次表示“你这是强卖”“肯定会拒收的”。2023年3月26日,涉案宠物送抵李某所在的城市,李某拒收詹姆斯达西,认为卖家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且构成欺诈,遂向一审法院起诉要求卖家退还货款并进行三倍赔偿。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于鲜活易腐等特殊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但该条款并非全然否定消费者通过电子商务市场购买前述特殊商品时的单方解除权。在销售者发货之前,尤其在销售者尚未开始为履行发货义务做准备之前詹姆斯达西,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此时,如因消费者行使单方解除权给销售者造成损失詹姆斯达西,销售者可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本案中,虽然涉案宠物猫系活物,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但该特殊性主要体现在商品发货之后,如运输成本较高、退货导致活物死亡的风险较高等。而在发货之前,此类商品的特殊性并不突出。李某在下单后十小时内即申请退款,彼时涉案商品尚未发货,其并不存在滥用解除权的情形。因此,依据前述法律规定,李某有权解除合同。另外詹姆斯达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之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如前所述,李某依法享有在合理期间解除合同的权利。而涉案商品详情页面中的“一旦付款拒绝一切退款要求”等表述,则完全排除了李某所享有的单方解除权,故该格式条款应属无效。本案中,李某于2023年3月16日通过申请退款的方式通知卖家解除合同,双方的合同已于当日解除,卖家应向李某退还货款。关于李某要求卖家赔偿三倍货款的请求,因李某未能举证证明卖家存在欺诈行为,法院未予支持。一审判决作出后詹姆斯达西,卖家不服,提起上诉,北京四中院维持原判。目前,该判决已生效。编辑 甘浩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