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5.0

丹道至尊

导演:田歌

年代:2011 

地区:北京 

类型:美国 重生 重生 逆袭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28日 16:09

原标题:十一届云南省委第八轮巡视完成反馈

龚正说,中国和卢森堡是友好合作伙伴,上海一直高度重视与卢森堡的友好往来,多年来在经贸、金融、人文等方面开展广泛合作,取得积极成效。当前,我们正按照习近平主席和中央政府对上海发展的战略定位,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我们将认真落实中卢双方共识,发挥地方优势,为两国务实合作作出上海的积极贡献。期待进一步加强经贸合作,热忱欢迎更多卢森堡企业参加进博会,共同推动新能源汽车、钢铁、卫星通信、绿色低碳等产业投资合作,加强金融机构合作互动,深化双方在体育、文旅、青少年等领域的交流,加深彼此了解老梁故事汇全集,增进双方友谊。

贝泰尔说,2010年首次到访上海、参加上海世博会,至今仍记忆犹新老梁故事汇全集,卢森堡金色少女雕像来沪参展,就是两国友谊的象征。卢森堡与上海虽然相距甚远,但心却很近。此次来访,进一步感受到两地在营商环境开放、产业发展、金融中心建设等方面有着许多共性,希望在各领域继续加强合作交流。我们将秉持务实态度,推动公平贸易,探索更多解决方案老梁故事汇全集,促进卢中双方互利共赢。

为有效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草原生态环境,近年来,新疆福海县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健全巡护救助制度老梁故事汇全集,改善生态环境,鹅喉羚等野生动物数量明显增加,生存环境得到明显改善。阿尔达克・拜斯汗摄(人民图片网)

吃饭被直播、理发被直播、健身被直播,甚至走在路上都可能被镜头对准,成为短视频素材……随着全民直播风潮兴起,一些商家、博主等借助短视频平台,在未征得被拍摄者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直播、拍摄,涉嫌侵犯肖像权,还可能带来其他风险。本版推出组合报道《一不小心“被直播”,“镜头侵犯”如何破?》,探讨“随手播”“随手拍”应遵循的法律边界,明晰商家、博主、网络平台等各方的责任。

根据《直播电商行业高质量发展报告(2023—2024年度)》蓝皮书,我国直播电商用户数量持续增加,截至2023年12月,用户规模达5.97亿人,占网民整体的54.7%。商务部数据显示,2023年上半年,直播电商平台上来自各行各业的活跃电商主播数已达337.4万人。伴随直播经济走红,普通民众可能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直播”,成为商家或是个人引流的工具。

崔丽丽还认为,商家直播行为应对参与人进行适当的商业付费,具体可由商家与顾客协商。如果消费者认为商家的直播行为侵犯了其相关权益,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情形严重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平台和监管部门也应对商家的直播加强监管,提供快捷有效的举报渠道,以停播或封禁账号等方式对商家进行警告或处罚。同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商业直播规范发展,加强对消费者肖像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保护。

原标题:用好用足政策工具 财税金融优先发力稳就业

央广网广州11月27日消息(记者官文清 罗世伟)近日,家住广州黄埔的梁女士向央广网啄木鸟消费者投诉平台投诉,小区楼下的伊丝彩头疗养发馆突然停业,她在此店购买的多次洗发养护服务未用完,会员卡里剩余的钱也无法退款。商家声称,会员费用收款不退,只能到另一家美容店丽妍国际置换服务,原伊丝彩会员到该店消费享5折。奇怪的是,梁女士原来购买的是洗发套餐,现在置换的店家丽妍国际却没有这项服务。

梁女士提供的12345投诉工单办理结果显示,该投诉于10月8日受理,10月10日经由黄埔区消委会办理完毕。“经核实,反映的情况属实,调解不成功。”黄埔区消委会在回复中表示:“收到消费者的投诉后老梁故事汇全集,我会调解人员多次与被投诉人沟通,均无法联系被投诉人,经查,被投诉人于2024年9月26日已经办理注销手续,根据《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导则》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其他应当终止调解的情况,调解人员已无法再帮助消费者与被投诉人协商处理,故我会现终止调解。双方涉及消费纠纷的民事争议建议消费者通过仲裁或司法途径进行解决。”

同样在伊丝彩充值消费的刘女士也告诉记者,她今年6月25日才在店铺充值了近2700元。“只洗了两次头,店铺停业了也没人通知。”刘女士说,她到伊丝彩店铺看到无人营业,店门口张贴通知写的是“搬迁”,还是从邻居口中得知伊丝彩停业的消息。“我当时买的是洗头发的套餐,但只能到丽妍国际做美容,想退费都不行。”刘女士认为店家此举不合理。

“伊丝彩在收取消费者支付的预付款后终止经营,单方变更提供服务的经营主体、服务场所和服务项目,构成根本性违约,导致消费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消费者有权拒绝伊丝彩的不合理安排并解除服务合同,要求伊丝彩退还剩余未消费的充值款,并赔偿逾期返还价款的资金利息损失。”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潘翔表示,伊丝彩收取消费者支付的预付款后闭店又不退款,将消费者“转”给丽妍国际,丽妍国际又不能提供消费者原购买的洗发养护服务,消费者只能在丽妍国际消费美容服务方可消耗完毕充值款,反映了当下商家通过预付费消费方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套路和痛点。

今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明确了预付费消费合同中收款不退、过期作废、限制转卡、丢卡不补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或者存在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情形的“格式条款”无效,对经营者闭店跑路的恶意欺诈行为作出了规制。

《征求意见稿》规定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终止经营,既不按照约定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又恶意逃避消费者申请退款的,应当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即经营者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消费者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征求意见稿》还规定,经营者变更经营场所致使消费者不便于接受商品或者服务,或者未经消费者同意将消费者转给第三人,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