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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道至尊

导演:冯小刚

年代:2015 

地区:台湾 

类型:虐恋 强者 悬疑 萌宝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2月16日 07:19

原标题:降血糖的方法

新京报讯(记者吴梦真)11月30日12时50分,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某酒店旁,一名女子落水被困。当地消防救援部门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见女子昏迷,救援人员及时通过心肺复苏“抢”回一命。消防员林松为落水女子做心肺复苏。 图源: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救援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到场后发现,落水女子已经被热心群众用长竹竿救上岸,但因溺水已经失去意识。医护人员还未赶到现场,消防员林松主动站出来为女子做了心肺复苏。一下、两下、三下……经过一分多钟的急救,落水女子终于咳出一口水,恢复了呼吸和心跳,初步恢复意识。在120赶来后,消防救援人员将女子移上救护车,送到医院治疗。据了解,因现场处置得当,救治及时,该女子目前无生命危险。 编辑 彭冲 校对 李立军

新京报讯(记者慕宏举)12月10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召开“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向社会通报西城法院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的主要内容和工作成效,并发布了4个典型案例及下一步工作计划,交出了一份集约化改革工作的成绩单。据西城法院副院长毕菲介绍,今年以来,西城法院持续深化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依托前期集约送达和电子卷宗生成建设成果,将保全、鉴定、庭审排期、调查取证和电子卷宗深度应用等五项具体事务从审判过程中剥离,着力打造更加顺畅高效的“1+5+N”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新模式。“1+5+N”,就是成立“1”个审判辅助事务集约管理中心,设立集约保全组、集约鉴定组、庭审排期组、调查取证组、电子卷宗组等“5”个专业团队,各司其职办理相应审判辅助事务,在送达、归档、整卷等事务性工作中引入“N”个社会第三方力量。通过组织机构重塑和业务流程再造,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审判工作效率。自集约化改革以来,西城法院审限内结案率同比提升6个百分点,平均结案时间同比下降10.4天,诉讼群众投诉工单同比下降24%,诉讼热线工单回访满意度达99%12生肖快乐街,审判质量、效率和群众满意度均有所提升,实现“一升两降三提升”,真正做到为法官减负、为审判提速、为群众解忧。通报会上,西城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秦学伟通报了四个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典型案例。在“诉前保全集约提速,以保促调实质解纷”案例中,展现了西城法院“保全+调解”组合解纷模式的制度优势,助力矛盾纠纷在诉前高效化解。在“调查取证集约办理,人力资源高效利用”案例中,专业调查取证团队统筹办理全院调查取证事务,实现“一次外出,多件办理”,加快案件审理进程,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在“鉴定调解有机融合,便利诉讼减轻诉累”案例中,西城法院积极探索诉前鉴定新模式,提高诉前调解成功率,节省诉讼群众时间和金钱成本。在“‘无笔录庭审’+‘简式文书’,科技赋能速裁审判”案例中,西城法院着力加强数字法院建设,以不断提升信息化应用,助力案件审理繁简分流。随后,西城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龚晶发布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加强统筹协调,优化工作机制12生肖快乐街,整体推进改革。定期调度、会商研判、专项攻坚,努力实现全院共同推进、重点问题督办、共性问题一揽子解决。二是坚持数字赋能,加强科技支撑,提速事务办理。推进智能平台建设,对各环节、节点进行数字化改造,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打通问题堵点,畅通运行机制。三是立足司法实践,优化事务模块,增强服务实效。践行“成熟一个剥离一个”原则,不断扩展集约事务范围,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四是注重成果转化,总结特色经验,推广有效做法。定期评估分析改革实效,逐步形成一套成熟完善的运行机制,力争打造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的“西城样板”。最后,西城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新闻发言人赵莹表示,西城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践行“如我在诉”,持续深入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将人民的获得感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标准,通过审判质量的提升和效率的优化让司法资源惠及更多民众。编辑 彭冲 校对 翟永军

原标题:青知讲说人·每个梦都发光|杨梅:先远行再归根,梦想“三折叠”

在一起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案中,被告人陈某于2023年9月4日至10月2日间,在未取得有关部门批准、许可的情况下,将二手手机及息屏录像软件改装成具有窃听、窃照功能的设备后售卖,先后销售41部改装设备,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5万余元,非法获利人民币3万余元。经鉴定,涉案送检的二手手机属于窃听、窃照专用器材。

“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属于国家严格管理的物品,非法流入社会,不仅可能侵犯公民隐私、企业商业秘密等,还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最高法在阐述案例典型意义时表示,对于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行为,现行法律从不同层面作出了规范。民法典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或者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构成对他人隐私权的侵害;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将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列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并给予处罚;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行为的刑事责任,明确了定罪量刑标准。

“本案中,陈某自行改装并销售具有窃听、窃照功能的设备,生产、销售数量多,违法所得数额大,严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的规定,构成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最高法表示,人民法院根据陈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有效打击了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流入市场的源头。此案也提醒社会公众,对于市面上的窃听、窃照设备,不要随意购买、使用;发现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违法犯罪活动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