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6.0

丹道至尊

导演:陈可辛

年代:2013 

地区:台湾 

类型:台湾 合集 台湾 其它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29日 21:43

原标题:透过数据看工业经济效益月度报告“动能+积极因素”推动盈利向好

据介绍,今届创投周将从11月28日持续至12月2日,以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广州赛区)暨2024年广州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下称:大牌)为契机,汇聚十四个行业赛的428家企业将通过线下路演的方式进行对决。其间,还将组织广州创投周科技成果展,“湾创技转荟”成果需求三方对接系列活动,“走进大院大所”系列活动等,集聚领先技术、创新产品、优质企业、卓越人才、金融资本,促进创新创业创投资源的汇聚和转化。

今届创投周现场对2024年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广州站)“软件和信息技术”领域成果进行了发布,一批兼具创新性与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精彩亮相。据了解,该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自8月正式启动以来,共征集来自广州、北京、上海、重庆、江苏、澳门等地732项成果,通过搭建应用场景,举办龙头企业对接、走进大院大所等活动,为创新者提供了展示科技成果、寻找合作伙伴、转化技术能力的重要平台,提升科技成果对产业创新的支撑能力。

同时,广州创投周为企业搭建了高效便捷的投融资对接平台,吸引了大量风投创投资本的关注与注入。活动现场,大赛企业在贷款、投资、技术合作等多个领域进行签约,此次签约是多方协同助力企业发展的生动体现,展示了大赛企业与资本市场的有效对接,推动技术创新与市场需求的精准对接,构建更紧密的产业链、资金链和技术链合作关系。

此外,为提供更多元化、更精准的支持与服务,加速企业的成长与产业的升级,大赛组委会在广州市科技局的指导下积极对接企业发展的各项需求。在开展比赛的同时,大赛组委会对参赛企业进行了全面而细致的需求征集,涵盖股权融资、债权融资、产学研合作、技术、宣传、场地、政策等多方面的需求。启动仪式上,超400家决赛企业需求清单集中发布。

原标题:进得去出不来?“死亡之海”也有无限生机

新京报讯(记者彭镜陶)新京报记者从石景山区检察院获悉,多名农民工在北京石景山区一工地工作,完成工作后公司拖欠劳务费用。石景山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联合区人社局等单位,召开专案推进会引导当事人和解,最终让57名当事人获得200余万元欠薪。据了解惊天十二小时,2023年9月惊天十二小时,刘某某等57名当事人在石景山区某工地从事外墙保温等工作,与分包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在依约完成工作后,公司拖欠劳务费用,刘某某等当事人要求公司支付,但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诿。2023年11月,刘某某等当事人多次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被拖欠工资问题,但讨薪未果。经检索12345市民服务热线,石景山区检察院排查出本案线索,第一时间向当事人刘某某核实情况,开展支持起诉职能宣传,了解当事人诉求、用工单位信息、合同签署等情况。同时,检察院工作人员向当事人提供检察官微信号码,24小时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协助固定工资明细等证据。后当事人向石景山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经核实,所涉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自身维权能力较弱,符合支持起诉条件,依法应予受理。受理该案后,石景山区检察院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查询公司的注册情况、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了解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二是开展调查核实,询问当事人、案涉企业,审查工资明细等证据材料,查明,公司未支付劳务报酬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农民工诉请支付劳务报酬于法有据。三是联合区人社局等单位,召开专案推进会,为减少农民工维权成本,在决定支持起诉前,引导当事人和解。在多家单位共同努力下惊天十二小时,双方达成诉前和解,57名当事人共获得劳务报酬200余万元。此外,石景山区检察院还落实北京市检察院与北京市总工会《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 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实施细则》,与区总工会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参与石景山区劳动争议调解七方联动机制工作会议惊天十二小时,交流研判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及风险隐患,形成区域劳动者权益保护7+1工作格局。石景山区检察院认为农民工法律意识欠缺、维权能力不足惊天十二小时,是典型的支持起诉对象,但因不了解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职能,很少主动申请。检察机关可以依托“检察+热线”合作机制,同步监测网络舆情、社交媒体信息,主动发现欠薪线索。编辑 甘浩校对 赵琳

新京报讯(记者慕宏举)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获悉了一起研学纠纷案。该案中,消费者签署研学合同后因个人问题不能参与活动,要求退费被拒后起诉研学主办方。法院认为,签有人身属性研学合同的消费者特定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但仍应承担相应责任,故酌情支持消费者部分诉讼请求。据了解,2023年6月4日,陶某与某公司签订《调研活动合同书》,并支付活动学费68000元。双方约定:公司主办“行走在呼伦贝尔”活动,陶某自愿报名参加本次活动。活动共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前期的课程调研;第二阶段为作品集制作惊天十二小时,公司委派老师带领陶某开展“草原”实地深入调研,完成作品集的制作。如陶某无法按照公司的安排参与本次活动,陶某可以通知公司后退出本次活动,但公司有权不返还任何费用。2023年7月11日,陶某参加第一阶段活动后惊天十二小时,于7月13日以个人情况与活动安排存在冲突为由要求与公司解除合同并申请退款,遭拒后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陶某因个人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构成违约,鉴于该合同的人身属性较强,不适宜强制履行,故法院判决解除陶某与公司签订的合同。但陶某作为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惊天十二小时,故法院综合考虑合同的履行进度、陶某的违约情节、公司提供的服务内容、成本支出等因素后酌请支持陶某的部分诉讼请求。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无异议,且公司主动履行判决义务。法官提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然而实践中,一些合同的标的具有人身属性,并不适合强制继续履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又规定,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的惊天十二小时,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违约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上面提到的债务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惊天十二小时,一般指债务的性质不宜直接强制履行,如教育培训合同、演出合同、服务合同等,此类合同如直接对债务人人身施以强制,则与我国宪法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的精神相悖。但违约方应承担相应责任惊天十二小时,否则将造成权利的滥用,不利于守约方利益的保护及民事活动中诚信原则的确立。编辑 彭冲 校对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