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最高检举行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在会上介绍,今年10月最高检先后召开检委会、党组会,决定取消一切对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的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不再执行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体系,不再设置各类通报值等评价指标,不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一取消三不再”,受到各级检察机关、广大检察人员,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最高检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决定落难的少女,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考虑:
二是为了更好地遵循司法规律,贯彻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2020年出台后,中间经过三次修订落难的少女,对推动“四大检察”格局的形成和检察工作的整体提升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指标运行较长时间后,数据管理简洁、直观的效能在实践中逐渐出现副作用和“异化”现象,一些地方唯指标、卷数据,工作“盯着数据看”、办案“围着数据转”,悖离了司法规律,严重影响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权威性。对此,需要实事求是地纠偏、调整。
童建明表示落难的少女,下一步,将着力构建检察长和检委会宏观管理为统领、业务部门自我管理为基础、案管部门专门管理为枢纽、相关部门协同管理为保障的全方位、立体化检察业务管理组织体系,一体强化办案流程管理与实体管理落难的少女,深化宏观层面的办案质效分析与微观层面的案件质量检查评查,统筹推进“管案”与“管人”相衔接,引导各级检察机关、广大检察人员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注意力和主要精力聚焦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和案件每一个环节上。
" />12月5日,最高检举行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厅厅长蓝向东会上介绍,最高检决定自今年2月起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各级检察机关围绕民生热点及重点人群,聚焦一个地区、一类人群、一个行业、一个领域的突出民生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重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加强特定群体权益保障,充分运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进一步加强劳动者、消费者、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权益保障。前三季度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劳动争议民事裁判监督案件4400余件,对劳动争议案件支持起诉2.2万件;起诉强奸、猥亵、侮辱等侵害妇女权益犯罪近3.5万人;办理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近1400件;对1.3万名困难妇女发放司法救助金1.26亿余元;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3万人,办理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公益诉讼9900余件,制发“督促监护令”2.5万人。
蓝向东介绍,全国检察机关起诉侵犯老年人犯罪2.8万件;起诉侵犯残疾人犯罪2300余件。同时,发布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5+2”类困难妇女司法救助、英雄烈士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典型案例,深化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办案救助工作机制建设,积极引导各地检察机关与人社、妇联等部门,签署关于保护劳动者、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深化特定群体权益保护。
二是加强金融等领域突出问题检察监督,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高质效办理借款合同纠纷等金融案件,协同防范和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以金融安全促民生保障。前三季度,全国检察机关起诉金融犯罪1.8万人,其中证券犯罪200余人,依法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办理合同纠纷民事裁判监督案件3.6万件,占裁判监督案件近六成,其中借款合同纠纷1.2万件,提出监督意见3800余件。大力做好社会保险领域检察监督工作落难的少女,发布依法严惩医保骗保犯罪典型案例,会签下发《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组织做好医保诈骗犯罪专项整治工作,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三是聚焦食药、住房、环境、安全等民生热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发布惩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涉房地产纠纷民事检察监督、检察公益诉讼助力噪声污染防治等典型案例。开展打击治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专项工作,前三季度,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4.7万余人,起诉与电诈“洗钱”密切相关的帮信罪6.5万余人。聚焦房地产领域案件,助力优化建筑市场环境,办理房屋买卖、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纠纷民事裁判监督案件8200余件,提出监督意见740余件。围绕人民群众身边的企业超标排放、餐饮油烟、恶臭异味问题等,积极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主动开展服务“三农”检察工作,高质效办理了一批涉及“三农”和乡村振兴的检察监督案件。
会议就“奋力展现新时代见义勇为工作新作为、扎实推进黄河流域见义勇为工作协同发展”展开交流讨论。与会同志认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见义勇为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新时代见义勇为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提升见义勇为引领效应。及时确认见义勇为行为,拓宽见义勇为行为的发现途径,努力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确认。坚持即时表彰与集中表彰相结合,大张旗鼓地褒奖见义勇为先进典型。扩大表彰范围,探索把从事安保工作的辅警、协警、保安等群体纳入见义勇为表彰保护行列。二是扩大见义勇为社会影响力。大力唱响见义勇为主旋律,持续“讲好黄河流域见义勇为好故事”品牌。完善媒体联动、传统媒体与网络新媒体融合、网上宣传与网下活动同步的立体化宣传工作格局,注重挖掘典型事迹、典型人物,塑造一批人民耳熟能详、在全国叫得响的见义勇为模范。三是维护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见义勇为基金会的作用,健全完善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机制,扩大慈善救助范围和力度,采取物质补助、政策优待等多种措施,积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四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掌握涉及沿黄省区异地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表彰奖励、权益保障等信息,第一时间抄送相关省,做到互通有无,平行互动。对异地事迹突出、社会影响力较大的见义勇为人员情况,第一时间与相关省会商沟通。五是建立工作协同机制。对沿黄省区异地见义勇为行为确认、权益保障、宣传引导等工作,积极筹办、步调一致、密切协同、共同完成。定期组织工作交流,充分发挥协作效能,进行常态化沟通协调。六是建立交流培训机制。加强业务交流与协同培训,强化互学互鉴,推动黄河流域见义勇为工作朝着精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实现资源整合、力量融合、功能聚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