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听取2024年最高检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的报告,研究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审议《中共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细则(修订稿)》。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主持会议并强调,要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在检察履职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践行法治要求、坚守法治原则,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责,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质效和水平,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在全面依法治国中更好担当尽责。
“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党内法规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和落实。”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党内法规的重要性,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好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和执行,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进一步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
会议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充分体现了对行政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是对进一步加强行政检察工作的有力支持和推动。从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专题调研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情况看,相较于党中央要求和人民期待、社会期望,当前行政检察工作还存在监督力度不够、监督制约刚性不足、监督质效不高、专业化建设和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等问题。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乱世英雄吕不韦演员表,加强对相关问题的针对性研究,提出务实有效、切实可行的落实举措,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检察工作。要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严格依法履行行政检察职责,依法强化对行政诉讼的监督,依法有序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依法规范推动行刑反向衔接,扎实有效推动涉检行政争议法治化实质性化解,着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检察工作质效,更好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制度安排。”会议强调,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央和国家机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办法》和最高检党组实施细则,聚焦政治学习定位,突出理论学习底色,切实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更好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最高检党组要带头抓好自身学习,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党组书记要切实当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其他中心组成员要结合分管工作认真落实学习责任,以身作则、当好表率,自觉学习、带头学习,让理论学习在检察机关蔚然成风。
" />论坛上,孙景淼在题为《浙商精神的代际传承》的主旨演讲中提及,浙商创业的民营企业家平均年龄已经超过60岁乱世英雄吕不韦演员表,不少已经年逾七旬,越来越多企业进入代际传承的交接期。今年上半年,浙商研究中心开展了关于浙商代际传承的调查研究,调查了全省将近500位老一辈企业家,问卷显示,60岁以上没有完成接班的占60%,70岁以上还没有交班的占36%。“说句心里话,这个数据并不是好事,我们敬重老一辈企业家的创业奋斗精神,但是要让年轻的新生代接上来。”孙景淼表示,民营企业的代际传承不仅是企业自身兴衰的家事私事,也是关系到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的大事要事。“老一辈企业家创业艰难,但是新生代接好班更不容易。”
孙景淼表示,值得欣慰的是,在中心调查的559名民营企业新生代(全是80后)中,具有接班意愿的占到74.6%,为近二十年的几次调查中最高的数据。很多新生代的继承者表示,父辈留给自己最宝贵的不是股权和财富,而是艰苦创业、善于创新等品格,是对实业的坚守和勇于危中抢机的坚韧,更大的意义是要传承好企业的愿景、企业的文化和企业的精神。
“浙商民营企业在实践当中已经涌现了一大批成功传承的典型案例,形成了切身的感悟。但不可否认,也有一些企业因传承失当陷入了危机。”孙景淼表示,通过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成功的代际传承要坚持情怀传承,突出言传身教、注重家风建设;要坚持尽早谋划,接班培养五年起步,十年为宜;坚持管控风险,设立一定的“防火墙”机制,老一辈既要主动交权、大胆交权,确保交给下一代一个健康的企业,又要善于掌控风险,做到进退有序、收放有度,避免盲目决策、冲动决策;坚持团队传承,同步推进“掌门人交接与团队更替”,引入更多的优秀人才来参与企业经营,共同扶助新生代企业家成长;引导企业完善现代公司治理体系,通过建立规范的管理体系来“管住钱、管住人、管住企业”,让家族企业摆脱人治,走向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