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安机关打掉犯罪团伙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2名,查处涉案企业、窝点9处,扣押假劣电动自行车3200余辆,初查涉案7000余万元,成功斩断一条集假劣电动自行车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及租赁为一体的特大跨省地下产业链条,取得专项整治重大战果。该案为四川省侦破的最大一起制售假劣电动自行车案件,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的发生。
“8·22”专案组民警朱聚豪介绍说,在接到该案的线索后,立即进行了深挖细查。通过调取相关电动自行车的档案,发现出事故的电动车均出自成都市五家出租电动自行车的车行。民警对车行进行走访到爱距离,并调取账单、话单,发现这些伪劣电动自行车均出自“四川某商贸公司”,该公司的法人为陆某,负责人为胡某、曾某等人。进一步对该公司有关的账单、话单进行研判分析,发现“四川某商贸公司”的伪劣电瓶车是外省某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定制、购买而来。
经查,2023年10月以来,为牟取非法利益,成都市胡某旭售假团伙与外省李某朋制假团伙深度勾连,胡某旭团伙利用开设的“四川某商贸有限公司”,向省外李某朋团伙开设的“某电动车有限公司”“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家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公司)定制和购买超速、超电压、超重的假劣电动自行车并运输回成都储存到爱距离,通过与成都青羊区、武侯区、金牛区的5家电动自行车租售车行进行商务合作,采取直接销售、以租代购的方式,向成都及周边城市大肆销售。
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食药环侦大队民警张兴表示到爱距离,经抽样送第三方机构司法鉴定,按照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涉案电动自行车的电池电压、最高限速、整车重量均远超国家强制标准,为不合格产品。该假劣电动自行车充电及驾驶过程中易引发火灾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成都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晋彬雄介绍说,该案生产销售的假劣电动自行车,时速达到60公里,远超国家强制限速标准的≤25公里;同时,为匹配时速,假劣电动自行车安装电压为60V、72V的锂电池(国家强制标准≤48V),车辆整车达到60公斤左右(国家强制标准≤55公斤)。假劣电动车配备超标锂电池,加上假劣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多与人员住宿混合设置,充电过程中极易引发火灾;假劣电动自行车超重、超速在道路上行驶,肇事肇祸风险极大,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