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还得从今年10月的那次开庭说起。10月中旬,南坤法庭法官陈茜茜接到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由于拖欠槟榔款20多万元被诉至法院。经过了解,陈茜茜发现,原告、被告都是黄岭居委会人。基于当地槟榔种植户特别多、欠付槟榔款的情况时有发生,陈茜茜在跟双方沟通后,决定将巡回审判车开到居委会,到百姓“家门口”开庭,以达到在开展审判工作的同时,“零距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目的。
“通过开展‘巡回审判+普法宣传’,让村民不出村就能解决纠纷的同时,也让当地群众沉浸式体验庭审全过程,受到一次具体而生动的法治教育。”屯昌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可以公开开庭的、标的相对不大、案情相对简单,并且是当地多发的案件,尤其像买卖合同、土地纠纷等,比较适合开展巡回审判活动,让矛盾化解在田间、街道甚至群众家里,让老百姓看得到、摸得着、感受得到公平正义。同时,通过以案释法开展普法教育,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王巍蒙职宇)
“要以‘三全式’(全员、全年、全科)培训和‘三真式’(真案、真庭、真人)实训为抓手,深入开展检察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君刚到任便为检察队伍建设把脉开方,国家检察官学院内蒙古分院(下称“内蒙古分院”)整合“专、兼、聘”师资力量,于今年2月组建了“轻骑兵”,计划用三年时间实现全区110个基层检察院“上门送训”全覆盖,目前已完成40余个。
“我们组建‘轻骑兵’,就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摸清基层院究竟‘缺什么’,从而明确‘讲什么、谁来讲’,实现供需对路。”内蒙古分院院长陈宝峰表示。“轻骑兵”针对铁路运输检察机关实际需要分类设课,同步开展思政课堂和业务课堂,内容涵盖习近平法治思想、刑事诉讼中证据审查分析、常见环境资源类犯罪若干难点问题等板块。
“同学们久等了!”8月的一天上午,兼职授课教师、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部主任吴琼接到了锡林郭勒乌拉盖管理区检察院的“送训”任务,为了挤出时间对下指导,她从呼和浩特赶到霍林郭勒后,又马不停蹄地坐上了前往乌拉盖管理区的汽车,当天讲完课后,第二天一大早又匆匆启程返回工作岗位。其他专兼职教师从四面八方赶来,行程也大致如此,在“天边的草原”最美的季节,他们却无暇欣赏风景……
韩某2023年11月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行政机关处以3200元罚款,至评查活动已经过去了10个月,韩某仍未缴纳罚款。相关行政机关既未进行催告,也未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违反了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强制法。检察机关调查发现,当地还存在诸多行政处罚罚款逾期未缴纳的情况。许冉认为,单独为一案制发检察建议显然不切实际,且此案并不涉及诉讼。
“法官、检察官同属法律职业共同体,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熟悉人家才能把工作落到实处。”“轻骑兵”师资库还吸纳了资深法官,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任晓杰为喀喇沁旗检察院“上门送训”的内容,让检察官卢晓明印象深刻,在之后办理的一起复杂民事执行监督案件时,他成功推动法院恢复执行程序。诸如此类在“轻骑兵”走过之后打开工作思路的检察实践鬼魂之刃,比比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