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5.0

丹道至尊

导演:谢晋

年代:2018 

地区:欧美 

类型:美国 其它 神豪 日本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2月13日 14:56

原标题:中国国防部:上合组织防长会专家工作组第22次会议在京举办

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互联网法院获悉了一起网络传播权纠纷案,西安某数字娱乐发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上海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最终该案经过一审、二审、终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最终判决上海某企业公司向西安某数字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上海某公司非法向客户提供西安某公司独家传播的电视剧被诉该案中,西安某数字娱乐发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某数字公司)诉称:西安某数字公司拥有涉案作品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上海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某企业公司)在其运营的“飞幕”手机客户端平台通过信息网络,非法向公众提供涉案作品《我的团长我的团》(以下简称《我》剧)的在线播放业务,2019年10月11日,西安某数字公司对此进行了公证证据。上海某企业公司的行为侵害了西安某数字公司的合法权益,给西安某数字公司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西安某数字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上海某企业公司:1.立即停止提供涉案作品《我的团长我的团》的在线播放业务;2.判令赔偿西安某数字公司经济损失9万元,合理费用1万元(包括公证费1500元,律师费7000元,其他调查取证及差旅费1500元),合计10万元。上海某企业公司辩称,其通过“飞幕”App提供“听声识剧”服务以及为用户提供影视剧信息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西安某数字公司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10万元,缺乏法律和事实依据;上海某企业公司App是创新业务模式,应当得到支持。法院经审理查明,西安某数字公司享有《我》剧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上海某企业公司开发经营“飞幕”App,该应用宣称“是一款专为影视剧爱好者打造的产品”,提供“硬核黑科技听声识剧,仅听影视剧里的声音就能识别正在播放的片段”。西安某数字公司取证发现,安装“飞幕”App,在“影视“板块点击“70周年之民族觉醒”,再选择“我的团长我的团”进入《我》剧简介页面。使用另一部手机播放《我》剧声音老鼠爱上猫演员表,使用“飞幕”App中的“听声识剧”,可识别声音所对应的《我》剧片段并在“飞幕”App中播放该片段。所播放的片段还可分享至“飞幕”App“影视笔记”栏目中供其他用户在线观看。西安某数字公司取证时就《我》剧数个片段的“听声识剧”行为以及“影视笔记”中提供数个该剧片段的点播服务进行取证。法院:上海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赔偿1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关于“听声识剧”相关行为,信息网络传播行为中的公众通过信息网络获得作品的可能性不应理解为公众实际获得作品或者获得完整的作品。公众实际获得作品的情况因存在涉及信息网络的软、硬件设备或者公众个人选择等差异而不同,以公众获得作品的数量、内容,甚至公众实际获得的作品对《我》剧的市场价值等因素来判断信息网络传播权中“提供作品”的行为是不合理的。并且,因权利人取证方式、策略等因素影响并未将被诉行为所提供的完整作品进行保全,不属于否定被诉行为提供完整作品使公众在个人选择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理由。同时,公众获得作品的可能性与提供作品行为的片段化方式无关。被诉公司将涉案作品以1分钟短视频集合的形式置于信息网络中,使公众使用“飞幕”App“听声识剧”功能时可获得《我》剧。关于“影视笔记”相关行为,在案证据显示仅少量用户在涉案作品“影视笔记”栏目中发表评论并上传《我》剧片段的情况,不应作为认定被诉行为构成合理使用的认定依据。用户在“飞幕”App“影视笔记”栏目中发表对《我》剧的评论意见时上传可供其他用户点播观看的涉案作品片段非必要操作步骤,也不属于创作作品过程中的行为,不应认定为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中的适当引用行为。北京互联网法院于2020年4月22日作出(2020)京0491民初2769号民事判决,判决上海某企业公司停止侵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赔偿西安某数字公司经济损失6万元、驳回西安某数字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宣判后,上海某企业公司提出上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21年8月22日作出(2020)京73民终1775号民事判决,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西安某数字公司的诉讼请求。西安某数字公司提出再审申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16日作出(2022)京民再62号民事判决,判决撤销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第一项、第三项,变更一审判决为上海某企业公司向西安某数字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驳回西安某数字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新京报记者 慕宏举 编辑 杨海 校对李立军

矛盾纠纷少了,服务群众多了,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也提升了。都匀市公安局自今年2月启动运行人民广场、新都汇警务站以来,共接待周边群众3000余人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0余次,帮助找回走失儿童、老人20人次,找回归还群众丢失的身份证、手机、箱包等物品38件,为周边群众办理犬牌68个,受到周围市民群众一致好评。

“为你们为民办实事的工作态度点赞,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女生激动地对民警说道。原来,女子巡逻队10月6日晚在石板街开展巡逻时,遇到一位女学生求助,称其手机不慎遗失,里面有很多重要的信息、资料,需要民警帮助寻找。女警一方面耐心安抚该女生情绪,详细询问丢失手机的型号、品牌以及外观特征,另一方面通过询问周边群众寻找线索。几经周转,民警通过询问和走访,找到了捡到手机的保安,该保安拿着丢失的手机正一筹莫展之时,接到了巡逻女警的电话,经过核对,确属报警人丢失的电话,民警立即带着女生找到保安将手机领回并交到其手中。

此外,都匀市公安局在城区新建6座无人机工作站,为全局各警种配备喊话、热成像、夜视、可变焦等行业级警用无人机25台,实现空域全覆盖并全部纳入智能飞控平台集群作战。今年以来,运用无人机支撑安保活动132次,制止打架斗殴、人员聚集137次,查获非法种植毒品植物案件168起、打击143人,打掉农村野外赌博团伙2个抓获68人,排查溺水、火灾隐患286处,支撑救援任务74次,解救受困“驴友”16人,找回走失人员63人。

为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落实,都匀市公安局将“三心”服务贯穿于服务群众的每一个窗口,推出优化营商环境、擦亮办事窗口、提供优质服务等多项服务措施。各派出所、人口大队、交警大队围绕政务服务事项,提供上门办理、延时预约、邮寄送证、设立专场等服务。针对群众急事开通绿色通道,启动“急事急办”服务机制;针对特殊群体开展事前、事后上门服务,有效解决一批群众“办事难”“考证难”“办证难”等问题。

原标题:万科物业出招应对降价潮:推自定义服务菜单,交多少钱业主说了算

丁宇翔的一天是从6点50分开始的:到办公室后先锻炼半个小时,之后在食堂吃过早饭便开始工作,一直忙到晚上7点多才回家。“案件太多,每一天都在加班,晚上八九点走是经常的事儿,法院的其他同事也是如此。”2021年11月确诊肺癌之后为保证休息,他给自己规定每晚10点准时睡觉,要是在单位加班太晚他干脆不走了,在办公室住一晚,这样的情况一星期至少有两次。大家看他来得早,走得晚,都觉得他太拼命了,但丁宇翔并不觉着累,还觉得精神很充沛。

别人眼中复杂繁重的论文,却是丁宇翔用来调剂放松的“休闲”方式。春节假期,丁宇翔续写完成了一篇关于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论文。“有的人休息时喜欢看电影,有的人喜欢旅游,每个人的习惯不一样,我休息的方式是读法律书,研究之前审案遇到的问题,我觉得这样挺放松的。”从2006年到法院工作至今,丁宇翔被同事称为“天生的法律人”,他说自己也试着培养其他爱好,但发现还是最喜欢法律,他说:“能把爱好作为自己的职业,我觉得很幸福。”

在“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案”中,为方便全球各地2500多名中小投资者诉讼维权,节省各方成本,他提出建立代表人诉讼在线平台,在各方支持下仅3个月该平台便投入使用。“如果每个人都来北京登记、谈话、开庭,得花多少金钱和时间成本啊?老百姓耗不起,我们也不能眼睁睁看大家折腾。我们向前一小步,就是要让群众少跑路。”

在审判“季某诉北京大学返还原物案”后,丁宇翔从中确定了自己的博士论文选题。30余万字的博士论文,不仅获评了中国社科院当年的优秀博士论文,出版后还获评“北京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与林毅夫、张明楷等知名学者同列二等奖。他的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孙宪忠教授评价老鼠爱上猫演员表,丁宇翔是自己最勤奋、最善于思考的学生之一。研究与写作对于丁宇翔而言是刻进骨子里的习惯。上下班通勤的地铁上,周末或节假日期间,就连儿子兴趣班外的教室里也是他研究与写作的场所。“说起来很惭愧,很多家长都是在教室里陪着孩子一起学,但我绝大多数时间都是在家长等候区思考和琢磨自己的法律问题。”

利用业余时间,丁宇翔独著了国内首部研究返还原物制度专著《返还原物请求权研究》与《个人信息保护纠纷理论释解与裁判实务(第二版)》两部著作,与人先后合著《民法典评注·合同编》等民商法学著作8部。他先后在《清华法学》《环球法律评论》《中国法律评论》《法律适用》《人民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各类期刊、报纸发表专业学术文章70余篇。作为执笔人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学会、国家社科基金等重大课题6项。

今年3月,全国政协召开主题为“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双周协商座谈会。对于“法治化营商环境”这一热度颇高的理念,丁宇翔也从法律角度给出了自己的理解:“法治可以带给人们相对确定的预期,让包括市场主体在内的一切主体明白自己在市场交易中的行为限度和活动范围,从而形成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营商环境的法治化可以激发更多的商业创新和商业活动,带动就业、税收、消费等,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丁法官是我们全院人的偶像!他把我们当弟弟妹妹看待,有他在我们就有主心骨了。”几乎每一个接触过丁宇翔的同事都会毫不吝啬地表达对他的喜爱与佩服。他的同事说,丁宇翔是一个儒雅、帅气、有魄力的领导。有时碰到棘手的案子,大家一筹莫展的时候,他的一句“没关系,我也加入这个案件的合议庭,我们一起和当事人沟通”,便迅速宽慰了大家紧张的心。

作为领导,丁宇翔给予了下属相对宽松的作为空间。将任务的提交时间与节点要求布置下去后,他便不再干预具体的工作方法,而是放手让大家去发挥。如果碰到问题,丁宇翔会给大家解答,指明下一步工作方向。其他部门的同事来请教,他也会给予分析思路与建议。与丁宇翔同在审一庭,拥有近16年法院工作经验的法官李方说:“他还常常给同事们提供机会,比如有人邀请他参加重要课题、学术论坛,或者录制节目,丁庭觉得哪位年轻同志很适合,就推荐他参加,让每个人都有提升能力和展示自己的机会。我从2008年到法院,见过许多优秀的人,但丁庭长是我见过最优秀的法官。”

2001年,本科毕业的丁宇翔怀着对北大的向往,参加了北大法学系的研究生考试,但以微弱的分差落榜。考研失利后他一边工作赚学费一边继续备考,2003年,终于如愿以偿。毕业的时候,两家知名律所和三家法院先后向这位名校高材生递出了橄榄枝。“在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况之下,大家会有不同的意见,但只有法官可以产生有法律效力的判决,这一点是任何其他法律职业做不到的。”正是这个原因,坚定了丁宇翔想要当法官的决心。研究生毕业后,他放弃了高薪的律所工作,毅然加入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成为一名书记员,开启了法院生涯。后来,为了提高业务水平,他决心继续攀登学术高峰,连考四年终于考取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商法学的博士研究生。

回首当年,一同读硕士的同学有的选择成为律师,如今早已实现财富自由,尽情享受生活。而满身荣誉的丁宇翔,仍旧勤奋地在法律领域耕耘。“如果重新来过,我还是会选择进法院、当法官。首先,我热爱法律工作,但不太善于将法律和商业相结合,勉强做律师不能发挥自己所长;第二,法官做出的判决是有法律效力的,可以通过个案推动法治的发展进步,这一点尤其让我觉得有价值感和成就感。我始终觉得我是幸福的,因为我把爱好作为了职业。”

丁宇翔坦言结婚多年自己并不称职,尤其是读博期间,家里的事情都是妻子与母亲在忙碌,自己基本没管。“博士论文答辩完成后,我和爱人连着两个月,每个周末都去看场电影,就想好好陪陪她。”丁宇翔对旅游兴趣不大,但他很在乎和家人在一起的时光。生病前他只带着妻子与孩子出去旅游过一次,那是一次答应孩子很多年、但“欠债”许久的出行。去年,他特地请了5天年假开车和家人去了一次内蒙古。“以前陪孩子的时间比较少,现在他都上高中了,我想多抽空陪陪他们。”

人生的意义究竟是什么?对于经历过“劫难”的丁宇翔而言,他说自己想了很多:“都知道人生的意义是为社会做贡献,这世界上每个人只要活着,或多或少都在为社会做一些贡献。但能把自己的爱好作为职业,通过自己的兴趣爱好为社会做点滴贡献,是更有幸福感的事,是更有意义的人生。既如此,把案子审理好,把争议的法律问题研究好,把自己想做的事情做好,对我而言,这就足够了。”